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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森浩“开玩笑”时紧张否

余祖欣

2015年01月09日12:41   来源:人民网-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今日,上海高院对“复旦投毒案”被告人林森浩故意杀人上诉一案进行公开宣判。法院最后裁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对林森浩的死刑判决将依法报请最高法院核准。林森浩辩护律师斯伟江在接受采访时坦言:“林森浩提到死刑很紧张”。(人民网 2015年1月8日)

林森浩投毒一案,伴随着其二审翻供在社会上激起千层浪:否认投毒故意杀人,称饮水机投毒只是愚人节的一个“玩笑”。可惜的是,这个“玩笑”让一个年轻生命纵然而逝,让两个家庭支离破碎。如今,二审维持原判,死刑面前林森浩再没有“开玩笑”的心情。悲剧的背后,我们更需审视“原则面”,除了两个年轻生命已经和即将离去,也应看到社会价值观、法律体制及舆论效能,看林森浩这个“玩笑”,开得有多大。

繁琐小事,没有必要“开玩笑”。早在10年前,马加爵案轰动全国,引发了一场关于人性思考的大讨论,许多校园刑事案件往往都是由矛盾纠纷深化加剧所造成。林森浩称,与黄洋只有一些繁琐矛盾,既是如此,何以动了杀心。从根本上讲,这个案件折射出的问题,是当前我们的教育为何连年轻人该有的胸襟都培养不出,有了知识、丢了情商,在遇到特殊情况时无法控制理智,思考问题单一、解决渠道狭隘,铸成大错也就在所难免。在“复旦投毒案”中,舆论民声大多倾同弱者,但我们的社会也必须认清一个事实:一个没有任何错误的人,是不可能走到逼他人杀害自己以泄恨的地步的。如此说来,我们更应寻找一种新的教育机制,培养我们年轻人的包容心和思考力,时刻保持清醒理智,遇事能容人,寻方法化解矛盾。

明知剧毒,为何狡辩“开玩笑”。二审初始,林森浩彻底“反了”,翻供称:“不存在主观故意”、“投毒后清洗过饮水机”、“开个玩笑而已”、“黄洋死于他因”。许多网友笑言:“投毒杀人开玩笑,愚人节过得太‘任性’”。正是这一系列言论,引发了“复旦投毒案”或将成为“中国版辛普森案”的讨论。如今,实事明了,再多的狡辩都将成为身后之言。其背后谁在导演“闹剧”一目了然,许多法律工作者,不讲事实,找错中心。作为辩方律师,举证本应实事求是,从争取被害人谅解及平缓舆论压力出发,切实维护法律尊严。事实却是,安排一场撇清关系的闹剧,背离现实,钻规则漏洞,着实令人不齿。暂且不论这场狡辩由来,林森浩若真用杀人“开玩笑”,法律怎可能还容许这类“威胁”留存。如今,林森浩把仅存的改判机会也彻底抹杀了,其狡辩结果与预期南辕北辙,终究只成为了个别机会主义者的“一厢情愿”。

死刑判决,是否后悔“开玩笑”。每个刑事案件最后往往都伴随着“罪人”的眼泪、悔意、救赎……原本的“恶魔”摇身一变成为“弱势群体”。于他们而言可惜的是,法律尊严不容践踏,法不容情,犯罪必惩!本案告一段落,我们也能隐约读出许多“向上面”,一是我国法律不断完善,面对多样化的违法犯罪现状有了较为统一的标准;二是一些试图钻空子、打“迂回”的违法犯罪个体始终面对一座坚实泰山难以逾越,正义性越来越强;三是始终尊重人权,尊重所有涉案主体权利,哪怕面对“玩笑”,也不干涉自由;四是与舆论接轨越来越紧密,通过社会现实反映及民声诉求考虑案件审判方式,更显法律的“人性”。爱开“玩笑”的林森浩即将完成自己的赎罪之旅,留给大众思考的东西却越来越多,只是这个“玩笑”,恐怕再难以在两个家庭的未来中让人嘴角上扬了。

林森浩说:“我毕竟年轻,也能付出年轻的生命来赔罪,我的人生落幕了,也希望社会最终能宽恕我”。愿林森浩紧张过后能真正领悟,面对生命只应严肃,法律面前没有“玩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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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黄策舆、谢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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