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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干部“超升”4万,岂能无人担责?

赵艳生

2015年01月07日17:25   来源:人民网-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昨日,中组部通报了专项整治超职数配备干部进展:“全国超职数配备干部问题整治工作取得阶段性进展,截至目前,全国超职数配备的4万余名副处级以上领导职数中,已消化15800多名,完成近40%”。(据1月6日《新京报》)

众所周知,领导职数是编制部门根据工作需要科学规划而来,在干部提拔任用中,各级组织部门都应该严格按照领导职数选拔任用干部。而超职数配备干部则属于计划外的违规行为,让笔者想到了计划生育中的超生,超职数配备领导干部,与超生异曲同工。当然确切的说超职数配备干部是“超升”,超出了领导职数之外的提拔任用。

而现实生活中,老百姓但凡超生,都要承担相应的社会责任,例如向国家缴纳一定数额的社会抚养费,这也是对超生的一种处罚。而在干部提拔任用中,副处级以上干部超职数配备4万余人,中组部只是要求各地限期消化,而没有对之前违规提拔任用的行为进行追责。笔者认为副处级以上干部“超升”4万无人担责,这有大事化小之嫌,很难从根本上杜绝今后干部继续“超升”的问题。

当然,从客观上讲超职数配备干部,的确有一小部分是安置军转干部的原因,但实际上更多的还是组织部门没有严格按照干部职数要求而提拔任用干部的结果。众所周知我们党实行的是党管干部原则,而具体负责管理干部提拔任用的部门则是各级党委的组织部。各级组织部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权限内管理的干部职数应该有一个清晰的了解,以便在干部提拔任用前能够根据岗位选择并确定适合的干部,向党委提交拟提拔的名单进行讨论。所以,超职数配备干部的板子打在组织部门,他们一点都不冤。

而且,超职数配备干部本身也并不是一件小事,这让党在执政中留下了一系列的“后遗症”。例如为官不为,按职数配备干部,就是“一个萝卜一个坑”来定岗工作,而超职数配备干部,就形成了“多个萝卜一个坑”工作,这样势必会出现有的“萝卜”长不好的现象,容易让干部们养成怠政懒政为官不为或为官少为的坏习惯。不仅如此,超职数配备干部,还增加了社会负担,让干部提拔任用变相成为提高福利待遇的手段,毕竟党政干部每提高一个级别,工资待遇就会得到相应提高。这无形中增加了社会“抚养”干部的负担。

笔者认为,中组部对超职数配备干部进行专项整治是在各级组织部门犯了错误后的自我修正,点赞之余更应鞭策。要知道副处级以上干部尚且“超升”4万余人,副处级以下干部职数的基数更大,“超生”数应该更多。特别是内部消化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干部“超升”的这一问题。而要想彻底解决,还必须对干部“超升”进行追责,只有这样才能倒逼各级组织部门认真履行职责,在今后严格按照干部职数提拔任用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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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黄策舆、谢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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