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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员财产公开还应“热锅炒冷饭”

王海林

2014年12月30日13:47   来源:人民网-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自2009年新疆阿勒泰地区推行官员财产申报公示制度以来,我国已有近40个地区试点官员财产公开,但结果是超过半数昙花一现。(法制日报)

财产申报制度是以240多年前瑞典的“阳光法案”为雏形,由于其对官员极具约束力的反腐力度,被世界许多国家借鉴,并一直被延续至今。官员财产申报制度是一种“隐性”的制约机制,充分发挥其特有的公开性,可以受到来自社会各界的广泛的监督,犹如一把特制利刃,直指腐败者的要害部位,对于打造廉洁政府、净化社会风气,有其不可替代的作用。

然而,揆诸实际,官员财产公开几经波折,辗转沉浮,虽在全国几个地区进行试点,撇开效果不说,单就制度的执行就进行不下去,遭遇屡被叫停的尴尬。而人民群众对于如此反复的公开制度却也产生极大的兴趣,诉诸法律途径要求公开官员财产状况,揭开官员财产真实情况的“神秘面纱”,这就产生了人民群众的公开需求与官员财产公开屡被叫停状况之间的矛盾,使政府的公信力和形象受到极大损害。

面对如此境遇,寻根究底已是迫在眉睫。笔者认为,“风起于青萍之末,浪成于微澜之间”,财产公开制度遇被叫停,群众公开需求如此高涨。究其原因,一是制度执行力不足,遇事以堵为疏。制度执行本应一以贯之,严格落实,方能见到实效。而官员财产公开制度在遇到阻力时不是全力应对,而是仓促收场,以堵为疏,非但不能解决问题,反而激起群众的好奇心,掩盖事情的真实情况,促使事态愈演愈烈,难以收场。二是群众知情权不够,认知有偏差。我国是一个被“学而优则仕”思想影响了几千年的国度,因此,老百姓对公职人员有着特殊的认知,认为他们是被国家供养的“三高”人群,由此对官员的财产状况格外关注,加之国家官员财产公开制度落实不到位,矛盾由此产生。

当然,矛盾厘清后,我们也应该认识到,官员财产公开虽是“冷饭”,却也需“热锅炒”,破除官员财产公开“怪圈”,应刚柔并济净化公开生态环境,以制度为“刚”,建立财产公开监督管理机制。俗话说,身正不怕影子斜。对于那些不敢公开财产,不敢在“阳光”下晒账单,对公开制度设阻的官员,要开展全面深入的专项调查,严肃法纪,让官员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使制度得以落实;以教育为“柔”,坐实“育”的功课。把克已奉公、廉洁自律纳入官员的日常管理中,督促其“日省吾身”,并对官员定期做“政治体检”,增强其政治觉悟和思想意识,始终保持共产党人应有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底色”。除此之外,还要给予人民群众充分的知情权,加大主动公开力度,消除人民群众对政府和官员的“负面”印象,积极营造一个政府、官员、人民群众相互包容、理解、和谐的发展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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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谢磊、赵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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