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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理性维权成为群众的自觉行动

谢启东

2014年12月30日09:14   来源:人民网-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12月25日下午3时许,兰州市城关区火车站南路最西端的丁字路口七栋三不管楼院的50余名住户堵住了火车站最南端的丁字路口,致使南北向交通瘫痪一个多小时,路过的行人和车辆纷纷表示不满,希望住户们可以理性维权。(12月26日兰州晨报)

维权通常有理性维权和非理性维权两大类。理性维权是文明社会正确解决问题的基础。理性维权是正道。

可是,近年来,非理性维权的事件却时有发生。如,瓮安事件、孟连事件、什邡事件、启东风波等等,还有现在兰州市城关区火车站南路最西端的丁字路口七栋楼院的50余名住户为增暖堵路交通瘫痪一个多小时,都是典型案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三十一条规定“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占用道路从事非交通活动”。显然,这50余名住户采取堵路的行为,是违反《交通法》的,是非理性维权,是不可取的。

50余名住户为增暖堵路使交通瘫痪一个多小时,给人们带来的不便,是可想而知的,值得人们认真反思。这既有非理性维权的错误,也有供暖单位服务不到位的问题。试想,如果供暖单位服务到位,能够及时解决用户提出的增暖问题,50余名住户就不会去堵路维权;如果这50余名住户能够相信法律,能够采取正常的途径来解决问题,就不会去堵路维权;如果50余名住户会换角度去想,自己被他人堵路一个多小时,尤其是有急事等着去办,又会是什么感受,就不会去堵路。

由此可见,造成非理性维权的主要原因在:一是群众利益诉求长期得不到解决,集中反映出一些领导干部漠视群众利益、听不进群众意见、高高在上当官做老爷的工作作风;二是社会上很多人对法律没有信任感,认为靠法律解决不了问题,而是采取上访、信访,甚至采取聚众闹事等极端行为来维权或解决问题。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目标。习近平指出“要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在全社会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引导全体人民遵守法律、有问题依靠法律来解决,形成守法光荣的良好氛围”。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要靠全党全国人民的共同努力。

笔者认为,像50余名住户为增暖堵路交通瘫痪一个多小时非理性维权,是非常错误的,也是不可取的,是不能建成法治国家的。因此,大家都必须从中汲取教训,要围绕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目标,按照习总书记关于依法治国的指示精神,政府在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上必须有作为、早作为,要畅通各种利益诉求渠道,及时解决群众的各种诉求,要想方设法引导广大公民遵守法律、有问题依靠法律来解决;广大公民要相信法律,自觉运用法律武器来维权,来解决问题。政府加强制度建设,以此促进制度德性的生成,与公民德性形成良性互动,通过政府和公民的共同努力,形成官民良性互动的和谐局面。惟其如此,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才能成为现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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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谢磊、赵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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