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贪官作垂死挣扎是死猪不怕开水烫

谢启东

2014年12月24日15:03   来源:人民网-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江西省新余市人大常委会原主任周建华受贿上诉一案,经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于24日上午在宜春市公开宣判:以受贿罪改判周建华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追缴周建华犯罪所得赃款赃物,上缴国库。(12月24日新华网)

据介绍,上诉人周建华利用职务之便,在干部提拔、工作调动、工程承揽、酒店建设、矿山纠纷、诉讼案件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或者索取他人贿赂共计人民币1006.3114万元、美元1.2万元、港币15万元、金条3根(每根重50克)以及价值人民币23.58万元的财物,其行为构成受贿罪。

贪官周建华在一审以受贿罪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后,还在作最后的垂死挣扎,简直就是“死猪不怕开水烫”。周建华明明知道自己所犯下的罪行,却想抓住最后一根救命稻草,为了逃脱罪责,竟编造遭受“刑讯逼供”的说词,还利用媒体把自己扮演成“反腐勇士”,妄图逃避法律的制裁,可这只能是跳梁小丑,白日做梦,痴心妄想,一切都是徒劳。

其实,很多贪官都和周建华那样,都曾经为了逃避罪责而作过最后的垂死挣扎,耍起一副“死猪不怕开水烫”的嘴脸,找各种理由为自己开脱。“手莫伸,伸手必被捉”,陈毅说得很有哲理。一个个腐败分子在使尽各种伎俩后,都被绳之以法。这就告诉我们:只要你违法犯罪,任何伎俩都无法掩盖犯罪事实,最终无法逃避法律的制裁;只有遵纪守法,才是人生的最佳选择。

尽管周建华使尽了各种伎俩,但是事实胜于雄辩。他非法收受或者索取他人贿赂共计人民币1006.3114万元、美元1.2万元、港币15万元、金条3根(每根重50克)以及价值人民币23.58万元的财物的犯罪事实,经过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已经证明他所谓的“刑讯逼供”是一派胡言。他被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以受贿罪改判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是罪有应得,咎由自取。

因此,每位手握公权的人们,都必须从周建华腐败案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要坚定信念,抛弃贪欲,克服侥幸心理,要懂得“手莫伸,伸手必被捉”的道理,远离腐败。否则,就会步周建华的后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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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黄策舆、谢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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