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郝明金“央企负责人不能把自身混同于老板”警醒谁

谢启东

2014年12月17日17:15   来源:人民网-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不能把企业当作自己的‘家业’、把自身混同于‘老板’。”监察部副部长郝明金16日接受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访谈时提醒央企负责人,党的领导是国企的“政治本色”,从严治党是企业党组织的政治责任。(12月16日新华网)

监察部副部长郝明金认真分析了近期查处的国有企业腐败案件,指出这些腐败案件都有它们共同的特点:部分企业“一把手”涉案,形成系统性腐败案件;作案手法隐蔽,以貌似合法的形式掩盖违法行为;违规决策,造成国有资产严重损失问题突出;利用职权,为亲属经商办企业提供便利条件等,强调“央企负责人不能把企业当作自己的‘家业’、把自身混同于‘老板’”,非常具有针对性,抓住了问题的关键,点中了要害,真可谓“打蛇打中了七寸”。

国企负责人把企业当作自己的“家业”,用人就会用人唯亲。企业就会“一把手”说了算,往往奉行“顺我者昌,逆我者亡”思想,在用人上用人唯亲,听“一把手”话的就得到提拔,提反对意见的就排挤,企业负责人就成了土皇帝。国有企业出现用人唯亲的环境,就容易出现腐败,更容易出现腐败窝案,形成系统性腐败。

国企负责人把企业当作自己的“家业”,用钱就会随心所欲。国有企业的钱是公家的钱,钱如何用?一定要按照国家规定,要符合财经纪律。如果国企负责人把企业当作自己的“家业”,就会把企业的钱当作自己的钱,用起来就会随心所欲,就会不顾财经纪律和国家规定,甚至化公为私,贪污侵占,就容易产生腐败。

国企负责人把企业当作自己的“家业”,就必然导致权大于法。国企负责人把企业当作自己的“家业”,显然是没有摆正自己的位置,没有认识到“自己只是企业的管理者,而不是企业的拥有者”,错误地认为企业等同于是自己的。这样,家长制就会出现,国企负责人就会目空一切,就会大权独揽,监督也就会成为摆设,势必导致权大于法。

如果国企负责人把企业当作自己的“家业”,把自身混同于“老板”,思想就已经出轨。思想是行动的先导。思想出轨,行动必然出轨。蒋洁敏、王永春、宋林、孙兆学等等,都是很好的例证。尤其是有的企业领导人员利用自己在企业担任领导职务的方便,为配偶、子女或亲属经商办企业提供这方面的条件,专门承接该企业相关的产业,还有高利润业务,私下进行关联交易和利益输送。如,重庆移动原董事长沈长富父子受贿案,重庆能源投资集团原董事长侯行知父子受贿案,原中关村建设董事长王云龙和其子王凯受贿案等,这种“父子双双获刑”家破人亡的惨状,着实让人替他们感到惋惜和心疼。

因此,作为国企负责人,尤其是央企负责人,企业拥有雄厚的经济实力和各种资源,必须时刻用监察部副部长郝明金“不能把企业当作自己的‘家业’、把自身混同于‘老板’”警醒自己,摆正自己的位置,自觉分散权力和接受监督,严防权力过于集中,杜绝“一言堂”,要遵纪守法,做一个无愧于党和人民的企业领导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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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黄策舆、谢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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