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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纪委原常务副书记杨森林被“双开”警示啥?

倪洋军

2014年12月17日17:12   来源:人民网-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据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消息,日前,中共中央纪委对山西省纪委原常务副书记杨森林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经查,杨森林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巨额贿赂;收受礼金礼品;与他人通奸。杨森林的上述行为已构成严重违纪违法,其中受贿问题涉嫌犯罪。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中央纪委审议并报中共中央批准,决定给予杨森林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及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2014年12月16日人民网—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又见贪官落马。而这对于山西这样一个曾经涉贪涉腐成疯成堆的省份来说,算不得什么稀奇之事。并且恰恰令人扼腕叹息的不是山西的贪官榜上又添了一位省部级大贪官,而是作为省纪检监察机关的常务副书记,居然也蜕变为了腐败链条中的“一节”,为党的纪检监察工作再次敲响了警钟。那么,如此掌握执纪监督重权的要员落马,见证了啥?

官员在一个地方不能“呆太久”。翻看杨森林的个人成长经历,不难发现,他是土生土长的山西人,并且一直长期在山西从政为官,可以想象其身边、周围有多少盘根错节的关系网、利益圈。特别是在山西省,丰富的资源蕴藏着巨大的利益,为官员腐败提供了极具诱惑力的“标的物”。对于从省机要干部训练队学员、省委办公厅机要处干部一步步成长起来的省纪委原常务副书记的杨森林,也难以避开已经形成的盘根错节的网。一个干部在一个地方呆久了,关系网熟悉了,也就会逐渐地麻木起来,会将党的根本宗旨、理想信念、党纪条规等忘得一干二净,而将各种各样的官场“潜规则”作为自己行事为官的“准则”,腐败贪渎也就有了滋生的土壤。故此,必须加大对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的轮岗交流、异地任职的力度,严格执行官员选拔任用以及教育管理方面的条例、规定,尽量避免一些干部之间可能结成的关系网、利益圈,净化政治生态,营造干事创业氛围。

纪检监察系统要防止“灯下黑”。打铁还需自身硬。纪检监察干部既要对别人严格监督,更要对自己规范约束。随着反腐败不断走向深入,谁来监督监督者的问题愈发受到民众的广泛关注。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纪委多次强调,对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法行为坚决“零容忍”。中纪委勇于向“内部人”开刀,种种迹象表明,中纪委反腐没有“特区”,中纪委猛锤“灯下黑”是中央反腐“大手笔”的延续。王岐山说:“对纪检监察干部的违纪违法行为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姑息。”这是中纪委给自己戴上“紧箍咒”,彰显了中纪委“权力自洁”“正家风”的公正态度,而且还体现出了中纪委不遮丑、不偏袒、不护短,坚决杜绝“灯下黑”的反腐决心,无论是谁,无论处于何职位,一旦违反党纪国法,都要接受严查严惩,决不姑息。前文提及的山西纪委原常务副书记因为严重违纪违法而被“双开”,将其涉嫌犯罪问题及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是中央铁腕反腐的见证,更是对纪检监察系统不允许出现“灯下黑”的告诫。

党内绝不允许存在“特殊党员”。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依规治党,必须始终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纪律面前没有特殊。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总结大会的讲话中强调指出,党内不允许有不受纪律约束的特殊党员,党的各级组织要积极探索纪律教育经常化、制度化的途径。然而,令人遗憾的是,少数党员干部,包括某些高级干部,在其位,不谋其政,不担其责,总习惯于将权力凌驾于法律制度之上,搞权大于法、以权压法、以言代法的一套,对于“党纪严于国法”认识不足、执行不够,擅长于用手电筒照别人,而不照自己,做事应付,做人对付,不能把认真贯彻到一切工作中,不能把从严治党具体地而不是抽象地、认真地而不是敷衍地落实到位。当然,不守规矩的人,必然要被规矩惩戒;讲特殊、耍特权的官,也必然会被人们抛弃。前文提及的这位省纪委原常务副书记因严重违纪违法而被“双开”,是正风肃纪的必然选择,也是在告诫各级党员干部要对法律有敬畏之心、对纪律有惧怕之意,始终做到公道正派、遵纪守法,才能永葆清廉本色,不坠入泥潭深渊。

手莫伸,伸手必被捉;心莫贪,贪心必起祸。全体共产党员特别是党的领导干部,要坚定理想信念,对党忠诚,对人民负责,始终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的位置,弘扬党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坚决反对享乐主义、奢靡之风,坚决同一切消极腐败现象作斗争,永葆共产党人政治本色,矢志不移为党和人民事业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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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黄策舆、谢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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