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亮剑“裸官”让权力不再裸奔

惠斯春

2014年12月16日10:06   来源:人民网-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裸官”是一个热门词,最近频频被提起,成为公众关注的热点焦点话题。针对“裸官”问题,中组部今年下发了《配偶已移居国(境)外的国家工作人员任职岗位管理办法》,出重拳对“裸官”进行整治清理。各地也纷纷亮剑,拿出具体措施和办法,让“裸官”不再“裸”。

何为“裸官”?是指配偶已移居国(境)外的、没有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国家工作人员。对于这样的官员,可以说是“了无牵挂”,更是“明目张胆”,正所谓“一个人吃饱,全家不饿”。也许是基于此,“裸官”就显得格外“引人注目”,让手中的权力“裸奔”也就“水到渠成”。

“裸官”卷款外逃的案例不枚胜举。其中职级最高的当属原云南省委书记高严,还有就是厦门市原副市长蓝甫、贵州省交通厅原厅长卢万里、上海市核电办原主任杨忠万、河南省烟草专卖局原局长蒋基芳、福州市公安局原副局长王振忠等等,而“金融裸官”高山挪用公款8亿外逃更是创造了一个新高。

倘若任由“裸官”泛滥,败坏的是党员干部队伍形象,危害的是党的执政基础。中共中央引发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明确规定,“裸官”不得列入考察对象。但是在现实生活中,在具体操作中,由于“裸官”自身的隐蔽性,外加上执行政策的“踏空”,往往让一些“裸官”裸奔。特别是一些“裸官”的外逃,抹黑了我们党和政府的形象和威信。

“裸官”裸奔的具体形式就是“权力”徇私。自从我们党开展“裸官”整治工作以来,取得了明显成效,一批“裸官”进入组织视野,或被查处,或被罢免,或被调离重要岗位,总之,“裸官”裸奔得到了有效遏制。但是,是不是“裸官”就不复存在呢?答案肯定是“不”。随着世情党情国情的变化,“裸官”也会变种衍生。所以,整治“裸官”,关键是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让权力不再裸奔。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唱响了“依法治国”主旋律,整治“裸官”同样要纳入到“法治”轨道上来。依法治理“裸官”,就是加强党员干部的管理,建立健全官员亲属公开、财产透明的体制机制,从源头上杜绝“裸官”的产生,让从严治党、从严治吏成为“新常态”,彻底堵死“裸官”进出的“前门”和“后门”,让“裸官”胎死腹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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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谢磊、赵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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