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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理“裸官”不能止于“裸退”

笔剑七郎

2014年12月15日20:06   来源:人民网-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治理“裸官”无疑是中央打击腐败的一记重拳。让“裸官”退出权力舞台,既是对《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不折不扣的贯彻执行,更是官员对国家忠诚度的一种诠释。迎合民意,大快人心!

然而,现实生活中,“裸官”仅仅是以提前退休或撤职或进行岗位调整的方式退出权力舞台,这种交出权力便可全身而退的做法是否过于轻松,既然交出权力便可全身而退,那么当“裸官”就不存在多大的政治风险,只要在强大的舆论压力下辞职便可保平安,这样势必会刺激新一批“裸官”的形成。

“裸官”不予提拔的规定,既符合现代政治伦理,也符合公众民意呼声。只不过,这样的监管力度仍然不够。事实上,不得提拔的规定,只对那些指望在仕途有所发展的“裸官”有效,对那些准备“先裸后逃”的贪官而言,反而没有约束力,既然准备外逃,本已放弃仕途,纯粹只为弄权捞钱,而要捞钱,不提拔照样能实现。如原河南省烟草专卖局局长蒋基芳的“瞒天过海”,原浙江省建设厅副厅长的杨秀珠的“金蝉脱壳”,原中国工商银行重庆九龙坡支行干部陈新的“声东击西”,等等这些案例都表明,“裸官”已成为一些权力掌控者徇私舞弊的方式,都无一不在警示着治理“裸官”的艰巨性和紧迫性。

“裸官”败坏了社会风气,破坏了党和政府的形象,更让百姓感到愤怒。“裸官”的危害如此之大,所以治理“裸官”迫在眉睫,是大势所趋,更是民心所向!笔者认为,治理“裸官”不能止于“裸退”,不能让“裸官”钻了提前退休、撤职或调离岗位便可全身而退的空子,更应加强对“裸官”的监管和审查,维护党和政府的尊严。要进一步完善管理“裸官”相关规定,从制度上制约“裸官”,让那些有私心想法的“裸官”心存余悸,严格要求,自觉规范自身行为,不敢轻易逾越“雷池”半步,从根本上减少“裸官”现象的发生。

各级检察机关、组织人事部门更要重拳出击,密切关注清理出的“裸官”背后有无贪腐行为,只要有线索,就要一查到底,彻底断了那些心存侥幸“裸官”的念想,绝不允许有例外发生!同时,在治理“裸官”的过程中,也要在一定程度上公开官员的相关信息,让全社会一起监督,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督促官员真正做到踏实干事、清白做人、干净为官,实现依法治“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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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程宏毅、赵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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