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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官有钱就任性,直拿钞票换“选票”

武西奇

2014年12月15日14:30   来源:人民网-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2014年2月,凌海市纪委通过走访的方式调查取证了6名村民,均称2013年换届选举期间未收到钱物拉票。后信访人主动召集7名村民作证,均指证张某指使他人以1000元一张选票为自己拉票。(据12月13日《新京报》)

当地村委会换届选举,到底有没有贿选问题?从新闻披露的情况看,凌海市纪委和信访人对此可谓是各执一词,咱们也暂且不论。但不可否认的是,在村委会选举实行公推公选的办法下,一些地方的候选人采取“花钱买选票”来竞选村官,已是不争事实。

竞选人花大价钱去买个小村官,显然不是冲着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而来,而是奔着谋取私利下注,认为做村官有利可图,集体资产有洞可挖。一旦通过贿选手段达到当选目的,便可利用公权将前期投资连本带利捞回来。

对钱这个事,历来讲究要取之有道用之有度。也就是说,即使你的钱来源于正道,但在如何花、花在哪等问题上,决不能任由自己的性子胡来。否则,用钱来贿赂选民投自己的票,这种有悖民主选举的行为,无疑是在花钱买罪受。

把大把的钞票花在买选票上,无论你的小算盘拨打的有多精,其实都太不理性太过任性。试想,如果把一掷千金用来买选票的钱,投入到本村的学校、公路、饮水等公益事业上,让群众从中真正得实惠,那么自然就会得到他们的真心拥护与支持。

当然,要终结这种花钱买选票的任性,可不能仅仅寄望于候选人的觉悟。除了强化对选民民主法治意识的引导外,更为重要的一点是,应从严格管理集体资产着手,堵住集体资产流失、被侵占的漏洞。只有让贿选人意识到当选后无利可图,村民才有可能选举出他们需要的村干部。

钞票买选票,透支的是民主选举公信力,降低的是村民表决含金量。因此,上级部门切不可睁只眼闭只眼,必须要做好村官的把关和监督工作。加大查处力度,让贿选者在政治上身败名裂、经济上血本无归、思想上追悔莫及,以此倒逼村委会换届选举迈上规范化、民主化、法治化的正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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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黄策舆、谢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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