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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权无边界 猎枪亦可夺人命

晟达者

2014年12月12日16:35   来源:人民网-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前段时间,湖南省衡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蒸湘分局公职人员肖卫东日前狩猎时误杀一名村民。死者家属称,有七八个人开着三辆车上山打猎,其中一辆车上写着“执法”。记者调查发现,一些官员打猎乱象背后,存在一个“神秘”的民间组织——狩猎协会。狩猎协会亦存在于其他省份,最初主要由农民组成,随着社会、经济发展,逐渐畸变为官商组合的“权贵俱乐部”。(12月11日 中国青年网)

其实,类似的悲剧早有报道,2009年,湖南省岳阳县新开镇高垅村一村民被当地一名公职人员打猎误伤,导致高位截瘫,但因种种原因成了烂尾新闻,5年后,湖南衡阳猎枪声再起,一名农妇应声倒下,半月后,福建龙岩平武县一位官员打猎再次误伤村民致死。悲剧接二连三,“血的代价”才让“猎枪上的腐败”进入了公众视野。

众所周知,《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等法规明确规定,狩猎行为必须在合法的狩猎场进行,可合法狩猎场毕竟有限,因而,有此爱好的特殊人群就把目光转向了非法野外狩猎。近年来,非法野外狩猎屡屡见诸报端,浩荡的队伍里更是不乏公职人员的身影,试问,为何如此众多的公职人员持有猎枪?还有多少猎枪被非法持有?

透视这些所谓的误击事件,存在一些共性问题,不仅如网友调侃那样“枪手们”眼神不好、枪法差劲,更是暴露出“有权就能任性”的病态权力观。要知道,根据《枪支管理法》的规定,公安、检察、海关等系统的公职人员在依法履行职责时确有必要使用枪支的情况下,方可配备公务用枪。反观这些涉案官员,野外狩猎既和自身业务毫无瓜葛,又非执行公务,那么,枪是如何得到的?是谁开了“绿灯”?仗着枪,驰骋原野,潇洒气派的表象后实则一颗不安分、躁动的心,权力俨然成了他们用来满足个人“野好”的工具。

不仅如此,《野生动物保护法》等法规对狩猎行为有明确规定,一些官员却利用职权便利全然凌驾于法规之上,非法狩猎活动甚至在一些地方成为接待项目,官员、商人勾肩搭背,呼朋唤友,挥霍公款,肆无忌惮非法狩猎,给公众演绎了一出“猎枪上的腐败”,值得警惕的是,这种藏于大山深处的隐形腐败不仅助长了个别官员的特权思想,更是危害到了当地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当下,官员们上演“猎枪上的腐败”分明就是权大于法的深刻体现,要根治此不正之风,一方面,要依法加强枪支、弹药管理,完善监管问责体系,开展全面排查整治行动,彻底堵住源头漏洞;另一方面,更要依法严惩涉事官员,揭开“猎枪上的腐败”背后的利益面纱,并对枪支的监管单位、管护责任人一查到底,对包庇纵容者给予纪律处分、治安管理处罚,直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如此,用法治利器方能管住“夺命猎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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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黄策舆、谢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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