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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转土地别墅起,谁动了农民的奶酪?

天宇

2014年12月12日16:10   来源:人民网-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广东兴宁市是一个欠发达的山区县。近年来,该县频频以“大手笔、大气魄”引进大项目,将“一次性土地流转”当成变相征地的手段,农民权益频遭侵害。(12月09日 新华网)

“土地流转”全称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是指在土地承包权不变的基础上,农户把自己承包村集体的部分或全部土地,以一定的条件流转给第三方经营。该制度旨在提高土地使用效率,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土地经营。

不过,“农村土地”并不是随意“流转”的,而是“有章可循”的。我国法律规定,土地流转应当遵循平等协商、自愿的原则,不得改变土地所有权的性质和土地的农业用途。然而,兴宁市将农民土地“一次性流转”用于发展旅游项目,完全改变了土地“农用”功能。打着“土地流转”的旗号,实则变相征地,不仅破坏了当地农业生产,更损害了农民的根本权益。

城市要发展,百姓可以支持,但不能以非法流转侵害百姓权益。那么,究竟是谁动了农民的“奶酪”?一是项目开发商,其在土地流转过程中压低价格,甚至出现暗中威胁等强制流转恶行;二是地方政府部门,与开发商暗中联合,以行政手段规定流转形式、流转价格,进而大肆圈地;三是国土部门,“嘴上说”项目不会占用农地,实际中却默许地方政府征用农地的行为,在监督与审批上“开了小道”。

国家在土地用途管理制度中,明确要求严格控制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对基本农田实施特殊保护,更是规定了18亿亩的“土地红线”,一方面以保证我国粮食的基本供应,另一方面也是保障农民的基本权益。商业项目固然能够创造丰厚利润,但如果农田耕地均被征去“搞建设”,粮食从何而来?9亿农民该何去何从?

为了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维护广大农民根本权益,地方应积极贯彻耕地保护政策,严守地方“土地红线”,对一切征地圈地的违法行为严肃查处。同时,完善土地流转制度,规范流转程序,保证农业生产。只有保住农民的“农耕之根”,才能延续国家“命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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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黄策舆、谢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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