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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把民意测评当演戏

刘忠友

2014年12月11日16:31   来源:人民网-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年关到了,正是各类政绩、绩效考评的时候。有个地方在接受上级组织的年度绩效考评时,组织了基层群众和服务对象近百人进行民意测评。笔者发现,被测评方在民意测评中几乎占据了主导地位,选人、定会场、发表、回收都是被测方的工作人员在运作,最后结果显示,群众满意度在98%以上。类似这样的测评潜规则并非个案,可以说相当普遍。

把民意要素纳入绩效考评,让群众对工作进行“好、中、差”评价,体现了我们的工作为了谁、依靠谁、服务谁,体现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执政宗旨,也体现了群众路线教育活动的根本要求。问题是,一些单位在组织民意测评的时候,为了收获一个好的满意率,一味地在统计数据上想心思、做文章。比如在组织测评对象时,有的选赞成意见的人,隔断有反对意见的人;有的对参加测评的群众许以语言上或物质上的好处,争取投赞成票;更有甚者,竟然减毁差评票,补充好评票。

如此的民意满意度,统计数据上去了,真实性却有待怀疑。与其说是“民意测评”,不如说是“民意演戏”,原本是要尊重民意,到头来却是亵渎了民意。

事实上,民意就是晴雨表,民意就是风向标。真实的群众满意度,能够让我们知道自己的工作做得对不对、好不好,成绩在哪里、不足在哪里。可以说,掌握了真实的民意,就是手握了无价之宝,群众认可的,可以发扬光大;群众有意见的,可以找到努力的方向。而且,只有群众真正的认可,才能让人发自内心和持久的愉悦;相反,即使满意度再高,明知浪得虚名,不仅找不到内心的愉悦,而且还会淹没不足,麻痹斗志,最终酿成大过。

把“民意”搞成“民戏”,虽然错在片面追求群众满意率,其背后,也反映出在组织民意测评的方式上存在的问题。上级组织在预谋民意测评工作中,应该不给被测方留下可能“民意演戏”的缝隙,比如说测评对象确定、测评会场的选择、测评内容的设计、测评过程的操作等等,都不给被测评单位留下一个可以按自己意愿“搭台演戏”的空间。

“兼听则明,偏听则暗”。采集民意只有正反都听,才能在比较分析中,对工作进行客观评价。如果意见一边倒,则可能是两种情况,要么,就是工作十分突出,得到了一致认可;要么,就是情况不正常,存在弄虚作假。真实的民意测评,就是要求我们能够畅通“兼听”的渠道,比如,能不能到田间地头,街头巷尾,以无意的方式,听一听当地群众的议论和评价,让“民意闲谈时”成为民意采集的一条重要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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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黄策舆、谢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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