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惩治巨贪别漏了其背后的腐败团队

王孺

2014年12月11日16:28   来源:人民网-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10日,被称为“广州史上最大贪腐案”的白云农工商系列腐败案在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广州白云农工商联合公司原总经理张新华,因犯受贿罪、贪污罪、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涉案金额高达近4亿元之巨,被法院判处死刑。(12月10日 新华网)

4亿“巨贪”,如何炼成?在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和合作开发房产项目中,为相关单位、个人提供帮助,收受贿款数千万;私自成立公司,通过各种方式谋取公司房产、地块,侵吞国有资产数亿元;在事情即将败露之际,还想再多卖几块地……一名小小的处级干部,竟能将本已负债累累、濒临破产的国企,运作成为腐败敛财的“摇钱树”,其腐败之“能”不得不令人警惕。

而在这位“亿元巨贪”的背后,更存在着一个庞大的“腐败团队”,推动着腐败“车轮”前进。据了解,该案涉案人员多达55人,包括白云农工商党委书记、副书记、纪委副书记等9人,村干部、亲属、私人老板、法官、律师、拍卖公司负责人等,形成了一条完整的共同侵吞国有资产的腐败链条。有着这样全覆盖的“团队”,也难怪张新华能“手眼通天”,侵吞国有资产长达十五年之久。“团结就是力量”的道理,被这些贪腐分子学到了手,却用错了道。

那么,“巨贪”背后为何总会出现“腐败团队”呢?从客观上来说,贪污腐败分子想要练成“巨贪”,光靠一人“单打独斗”是不现实的,任何一次腐败行为,都会涉及多个单位、多名干部,只有把沿途的干部都“拉下水”,才能“一路畅通”。比如,张新华借安置员工之名,成立多家关联公司,将赃款注入或出借给关联公司用于投资开发广田、新雨田公司控制的部分物业,漂白被其侵吞的国有资产,打造自己的商业帝国。在整个过程中,若没有一支“团队”配合,能做到么?

事实上,一些“巨贪”存有侥幸心理和法不责众心态,认为“一人腐”不如“众人腐”,让更多人共同承担风险,可以更“安全”。反过来看,在拉其他人“入伙”之后,“巨贪”也被团伙推着不断贪腐,结果腐败之网越撒越大,最终遭遇法网,被“一窝”端掉。其实,这些贪腐分子在权力放纵、无法无天之时,恰恰是最容易攻破的时候,只要通过蛛丝马迹深挖下去,很快就能将“腐败团队”连根拔起。真正需要警惕的是,不能因为严惩了“巨贪”,就放过了漏网之鱼,留下后患。

因此来讲,惩治“巨贪”不能点到即止,必须深挖其背后的“腐败团队”,将暗藏的所有“害虫”清理干净。否则,还会上演“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的戏码,那绝非幸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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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黄策舆、谢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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