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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惕“花钱请人告自己”沦为“法治秀”

江宇

2014年12月09日16:59   来源:人民网-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珠海平沙一百多名老人因不满30多年前的企业改制中,身份从国家干部转换为企业职工,退休后待遇较公务员相差较大,奔走信访十余年。为了引导这群“信访户”走法律途径,当地镇政府去年通过一家镇属国企垫付了26万元诉讼费,帮助老人请律师打官司告自己。(中国青年网 2014年12月9日)

从报道可知,1990年珠海对平沙华侨农场进行改制,约190名“国家干部”因为超编,转为企业合同制职工,不再享受政府财政供养同等待遇。因退休后待遇与公务员相差较大,这群老人走上了信访路。奔走信访十余年后,老人们由信访之路转向上诉之路,而“幕后推手”正是“被告”平沙镇政府。

不得不说,平沙镇政府“花钱请人告自己”,的确是一场罕见的“民告官”。因为,一般人看来,群众和政府打官司就是“鸡蛋碰石头”的不自量力之举,许多群众宁可孜孜不倦上访也不愿意跟政府打官司。

如今,平沙镇政府通过镇属国企垫付诉讼费,帮助老人请律师状告自己。无疑,此举不失为推进法治建设的一个“好样本”。与一些地方政府以威胁、报复、打压等手段“说服”群众相比,该政府摒弃了“政府最大”的观念,积极主动将自己送上“被告”的位置,引导群众通过法律途径维权,力求在法治平台上解决问题。“如果法院判决老人应恢复待遇,政府就按判决执行”,镇政府的做法和明确表态,既是对群众合法权利的尊重,也是对法律权威和司法公正的信任。

可以说,政府“出钱请人告自己”,是基层领导干部法治观念的巨大进步,此举为解决政府与群众直接的矛盾提供了可借鉴的“示范”,对推动法治政府建设、依法行政意义非凡。

然而,“出钱请人告自己”却并未达到预期效果,通过司法途径逐层向珠海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金湾区法院、珠海市法院提出了申请,但官司没有等到开庭均被驳回。走司法途径遇挫后,老人们今年又开始信访。

如此一来,事件也似乎再次验证了民告官的“路漫漫其修远兮”,或未开庭即被驳回,或陷入“案结事未了”的困境。不少网友在评论中也发出了“出钱请民告官不过是场‘法治秀’”的质疑。

到底是不是政府“作秀”?我们不得而知,也期待事件能有后续跟进报道,老人们的诉求能得到圆满解决。在笔者看来,政府引导群众变信访为信法并无过错,是法治社会建设的必然选择。然而,对网友“民告官是法治秀”的担忧,我们必须警惕。

应当看到,政府“出钱请人告自己”只是法治观念的一次转变,并非法治思维的一种常态;只是法治建设的一次具体实践,而非解决问题的“良方”。

基于此,推进法治建设,需要警惕“为了法治而法治”的政府“作秀”心态,决不能将“出钱请人告自己”贴上“依法行政”的标签,切莫试图用“出资”的明智之举堵住悠悠众口。更为关键的是,要树立法律的权威性,保证司法的独立和公正,要真正秉承对法律的尊重之感,对法治的敬畏之意,让“民告官”在司法的正义之下,结出公平公正的善果。否则,一旦“作秀”,企图以此推卸责任,甚至妄想干预司法,扭曲的“法治”只会使官民之间愈渐疏离,政府公信日渐流失,而民怨却日渐积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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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黄策舆、谢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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