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掀起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的“盖头”来

冬君

2014年12月08日16:25   来源:人民网-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经中央批准,中央组织部2014年在全国范围内启动开展了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抽查核实工作,目前工作进展顺利,取得了初步成效。日前,中组部负责人接受了记者采访,就开展抽查核实工作回答了记者提问。(来源12月7日人民日报)

实施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是党中央作出的重要决定,是加强领导干部管理监督、促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重要举措。在高度评价,为制度叫好的同时,更多的人担心的是办法的执行力和约束力。因为,一直来在反腐倡廉中我们党不缺好的制度,也不缺探索、创新的举措,关键是需要规范的落实、有效的执行和有序的完善。

如实向党组织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是领导干部必须遵守的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但由于“只填报不核实”,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监督威慑作用没有发挥到位,一些领导干部对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态度不端正、填报不严肃,不同程度地存在漏报、错报等问题;少数领导干部心存侥幸,不如实填报或者隐瞒不报。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报告制度的执行效果,使报告制度对领导干部的监督约束作用衰减。

中组部2014年1月印发《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抽查核实办法(试行)》,明确了抽查核实工作的原则、项目、对象范围、方法、结果处理和纪律要求等。中组部答记者问简洁明了、有条不紊、有理有据、铿锵有力,指出了中组部今年在全国推开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抽查核实工作的背景、具体情况、取得的成效,以及如何处理抽查核实中发现不如实填报或者隐瞒不报和下一步的工作打算。抽查核实是完善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的实质性举措,作为一种手段,其对领导干部形成威慑,使之放弃侥幸心理,这既有利于对虚假申报进行处理,提高惩治腐败效率,也利于在早期发现问题,及时挽救一批干部。

没有监督的权力必然导致腐败,绝对的权力导致绝对的腐败。要防止领导干部腐败的发生,使其权力真正用来为民谋福祉,必须严格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给领导干部的权力戴上“紧箍”,强化对其运行的制约和监督。通过随机抽查和重点抽查,抽查核实办法的实施,有利于进一步完善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的配套制度,充分发挥了抽查核实的“催化剂”作用,使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效力得到了充分显现。

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公开是接受监督的最有效方式。开展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抽查核实工作,加大监督执行力度防止报告制度在实践中变形走样,真正掀起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的盖头,必须认真贯彻、严格执行、深入落实,真正做到有章必依、执行必严、违规必究,用铁的纪律来保证。相信,抽查核实工作,有党中央的坚强领导,有广大人民群众的支持和参与,一定会在促进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上发挥更有效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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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黄策舆、谢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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