崔楠楠
12月2日召开的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七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县以下机关建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的意见》。会议指出,在职务之外开辟职级晋升通道,有利于调动广大基层公务员的积极性,是为基层公务员办好事、办实事,一定要把好事办好。(12月3日《人民日报》)
职务与职级并行,职级与待遇挂钩,对于基层公务员来说,无疑是一大利好消息,有利于打破绝大多数基层公务员职务晋升无望、工资又涨不上去的“天花板”现状,让基层公务员找回职业尊严和归属感,激发其干事创业的热情。
然而,具体到操作环节,职务与职级怎样并行,什么干部走职务通道,什么干部走职级通道,什么情况下可以相互转换,倘若科员已经晋升到了正科职级和工资待遇,职务上又被提为副科,是中途改道,还是要从职务通道的起点重新开始,或者是从正科级职级工资到副科级职务工资的“降一级使用”,都需进一步明晰。
此外,新政策的执行,重点是以此为契机,调动广大干部的积极性,要把握好这个出发点,如果干好干坏都是齐步走,干与不干都是大锅饭,那政策的执行初衷就难以实现,政策效果就会大打折扣,从这个角度说,政策的相关配套制度就不能仅限于工资层面,考核等相关制度的完善必须及时跟进。
职务与职级并行,是针对基层晋升通道狭窄,而探索出的创新之举。县乡两级存有这样的公务员群体,德才兼备、成绩突出,但迫于职数限制,影响了个人发展,个人理解职务与职级并行,主要是针对这部分人,目的就是不让老实人吃亏,倘若连同混日子、守摊子的太平官也分得一杯羹,就会适得其反,将人引入这样的误区,干不干事不要紧,升不升迁也无所谓,任事务泰山压顶,我自岿然不动,反正到头来薪酬持平倒也乐得自在。这样一来,干部干事激情不仅难以为继,反而会精神上有所懈怠。
新政策的出台,给任务重、报酬低的基层公务员提了神,只要肯干事、能干事,就能享受加薪,但不可让不干事、怕干事的人搭了顺风车,怎样算是“工作能力、工作表现合乎要求”,如何才能拿到晋升职级工资的通行证,都必须有明确、细致、可操作性强的条件来做支撑。
十年磨一剑,基层公务员工资改革终于在千呼万唤中破了冰,新增的职级晋升通道是对原有工资制度的有力补充,意义深远,但实施阶段要尤其把握好两条晋升通道的交叉点,严格职级晋升通道的准入点,确保两条通道并行不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