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一社区        注册

不能让高福利从公积金中变现

宋乔乔

2014年12月05日15:44   来源:人民网-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严控公积金缴存比例被纳入下一步央企高管薪酬改革范畴,将对央企高管实施严格的公积金管控,规定央企负责人缴存住房公积金比例最高不得超过12%,缴存基数最高不超过企业负责人工作所在地统计部门公布的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12月3日《经济参考报》)

有关央企高管公积金过高的问题时有报道:兰州石化2011年为兰州石化党委办公室的52人缴存的公积金,超过9万元的有10人;吉林烟草高管5年内累计超缴233.83万元;今年6月,已审计的中国烟草总公司等11户央企,7户企业违规超提或超发工资、住房公积金和福利费等11.61亿元。央企高管公积金超缴已经不是个别。

公积金管控早有明文规定:“单位和职工缴存比例不应低于缴存基数的5%,原则上不高于缴存基数的12%”。住房公积金发放“原则上不高于”已经难以约束超缴现象,此种“原则上”有着很大的伸缩空间,很容易被一些不讲原则者钻空子。

个人公积金缴纳比例越多,公家补助也就越多,这是再明白的事不过了,说句实在话谁都巴不得多缴。可是并非谁都能多缴的了,还得看单位有钱没钱,越有钱的单位相对来说工资待遇越好,收入越高,而公积金又偏高,如此公积金将成一些“富裕”单位的肥肉,单位越好“吃”得越多,随之而来公积金中的贫富悬殊也加大。

单位有钱只是一个方面,还得看“头”们愿不愿意缴。现实中不少民企也很有钱,有些甚至超过了央企的利润比例,但在缴纳公积金方面却显得“小气”,而央企在此方面却显得大方,民企“小气”且不说对还是不对,舍不得从自己的腰包里掏却是肯定的,而国企却不同,钱姓“公”,不损私人一根毫毛,由此自然就异常的大气,不管利润是多是少,甚至没有利润也同样眼不眨选取最高值。

值得一提的是一些央企高管能超缴得了,除了能缴的进之外,关键是超缴的成本处罚成本太低,无须为此承担多少的责任,即使是反映异常的强烈,也当作是缴纳失当,只是“超”,至多也就是退而了之,由此导致公积金超缴现象难以根绝。

规定“央企负责人缴存住房公积金比例最高不得超过12%”,不是新的话题,只是一种重申。原来有规定难以制止超缴亢奋,此次重申能否治得住?笔者认为,重申是一个方面,而更重要的方面还应加大处罚力度。超缴公积金说透了,是一种变相的谋利,将“公”化为私,是侵害国有资产的行为,因而,还应提升到法律的高度,依法治理,如此才震得住,治得了。


使用微信“扫一扫”功能添加“学习微平台”
(责编:黄策舆、谢磊)
  • 最新评论
  • 热门评论
查看全部留言

热点关键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