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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免官员岂能总以“平调”为由提前复出

张磊

2014年12月05日14:26   来源:人民网-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2013年8月,桂林下辖龙胜县县委书记唐天生因公款吃喝违规,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被免去县委书记一职。今年10月,他被任命为桂林市食品与药品监督管理局长。而事实上,早在今年3月份开会时,唐天生就已作为该局党组书记出现。该消息在网上传播后,引发了网友热议。(12月4日《南方都市报》)

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中规定,“引咎辞职、责令辞职、免职的党政领导干部,一年内不得重新担任与其原任职务相当的领导职务。”由此来看,类似唐天生这样的复出经历,虽说其新职务是依程序任命,先当党组书记再被任命为局长似乎也不算违规,但总给人一种打了政策“擦边球”的感觉,让人觉得是被免职官员充分利用规则漏洞,以“平级调动”为借口,在受处分期内变相实现了“提前上岗再就业”。

“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是我们党对犯错误同志所采取的政策。以此为出发点,对因种种原因被免职的官员,并非要全盘否定,一棒子打死,也不是说不能复出。关键在于,被免职官员复出的标准要合理、程序要严谨、理由要正当。像唐天生这样因公款吃喝而被免职,在群众路线活动中顶风作案折损政府形象的官员,却能在短时间内复出,不管其中牵扯何种因素,这样的问责都难说可以起到威慑和警示的作用,又何谈能产生“治病救人”的效果。

干部被免职也好,复出也罢,理论上都有一套固定、严格的程序。当被免职官员频频以“平级调动”为由迅速的“重新上岗再就业”,问责制度便成了摆设,而变相的“闪电复出”却成了变通方式。当固有的程序和规则被抛在一边,难免有损政府的公信力。试问:一个因公款吃喝而被免职的官员,复出后反而要主持“管吃管喝”的工作,这样的处分是否形同儿戏?这样的工作安排又如何能让人信服?也难怪会有网友吐槽说:这是“从哪儿跌倒,从哪儿爬起来”的正解么?以后会不会吃喝更方便了?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其实,像唐天生一样被免职后又迅速复出的官员绝非个案,这在一定程度上暴露了官员问责制度和任免程序的漏洞。对被免职官员的而言,有关方面固然要保证问责的严肃和权威性,在重新启用方面更不能总是“人治”在先,“法治”在后,“领导一句说”就拍板搞定,或者总是习惯性的以“平调”为由搞变通,而必须将其放在程序规定的框架内进行,置于法律监督的范畴内约束。也只有通过严谨的程序和正当的手段,被免职官员的重新上岗才能“名正言顺”,面对舆论的追问才能理直气壮。反之,如果“问题官员”的复出总是“问题重重”,不但会让“聊胜于无”的问责频频陷于尴尬,也会让舆论争议不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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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黄策舆、谢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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