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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公路凭什么利润超金融房产

罗瑞明

2014年12月02日14:10   来源:人民网-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目前,全国10万余公里的高速公路中90%以上要收费。专家估算,全国高速公路一年收费在4000亿元以上。深圳高速、山东高速、成渝高速等企业的利润率多在30%以上。这一利润水平超过金融、房产行业。(12月1日《新京报》)

高速公路带有很强的公益性,不论是政府贷款还是集资建设目的不是赚钱,除回收投资和获得适当利润之外,不能以此获得高额利润。而高速公路收费只见延迟,不见提前,收回了成本获得了利润,还谋取更大的利润,“利润率多在30%以上”足以说明高速公路已经严重的背离了公益性。

按照现行规定:政府还贷高速公路收费最多不得超过15年。这里面包含着两种意思,一种是已经收回投资还本付息,即需停止收费;另一种是到了15年期限,不论是否还清贷款,都得停止收费;而事实却是收费中止非常的难,高速公路迄今为止不少已经达到和超过了规定年限,可是真正停止收费的少之又少,如:广深高速当初投资114亿元,截至2012年已累计收费超过410亿元,收入远超投资。而延长收费更成了一种普遍,最典型的有:山东交通部门宣布,2014年底到期的15条(段)高速公路将继续收费。赚到钱也还要收费,到了期也继续收费,高速公路收费何时能了。

高速公路收费无止境,物流成本必然要加重,高速公路产生利润多,百姓的支出就大,此种高额利润其实是与民争利。高速公路收费事关民生,按说需通过一定的方式进行议定,可是高速公路的收费鲜见通过听证会的方式听取民意,大都采取命令式的下达没有商量的余地。其理由大同小异,而更多的是用于投资新的高速公路,这理由看似取之于路,用之于路,其实根本不能等同,不同的高速公路有不同的结算方式,新建的高速公路同样要收费,如果到期或者已经还完贷的高速公路将利润进行新的投资,等于是重复收费,这同乱收费有何区别,只不过是更隐蔽罢了。

诚然,高速公路各有不同,有的车辆繁忙,收费较多,有的动输量较小,收费较少,不可否认在收费期限内也存在亏损现象,但不论是何种原因,不能将已经获得利润的公路费进行转嫁,以东补西;更不能以延长收费期限来补缺口。而应该从内部找原因,是否人数过多,是否非生产成本过大,如果是高收入高福利等造成,即使是再赚钱也难补缺。退一步来说,即便是正常亏,也应该由投资者自负,投资有亏有赢,不可能只赢不亏。

高速公路利润超金融房产,说到底追求的还是“利“,投资者多分,政府可以多收,在这么一种思维下,高速公路收费已经不是保本收息,而是为追求高额利润而修,成为一种赚钱的工具,如此,收费之手怎么停得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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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黄策舆、谢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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