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仁
广州市府办公厅近日印发了《市政府系统全市性会议(活动)若干规定》,其中提出严格控制会议数量、规格、规模、会期、经费的“五严格”要求。此外规定:市领导讲话不超过50分钟,主持词和其他会议文稿不出现“尊敬的某某”称谓。(11月28日新华网引《广州日报》)
不知从何时起,在一些会议或活动的场合,主持人对出席的上级领导和嘉宾,要逐个地念念有词“尊敬的某某”。这一声“尊敬的某某”,看似很有礼貌地对某某表示了敬意,其实是对某某的当众阿谀奉承。最为突出的问题是,这是“上尊下卑”、“上智下愚”封建观念的延续,将参与会议的其他人们没有摆在平等的位置。
在我们党内早有规定,大家都是同志,虽有职务高低的分工不同,但都是人民的公仆,都是为人民服务的。一声“同志”,铸就了党内平等的和谐关系。而在公开场合只是对少数领导和嘉宾表示尊敬,这就明显地贬低了多数人,让同志之间的关系明显地有了上下之分,贵贱之分。因此,这个对少数人的尊敬,实是对多数人的不尊敬,是官场的媚俗,更是不正之风。
在落实八项规定和反对“四风”中,我们应该反对一切不正之风。既然对上级领导和嘉宾的“尊敬”属于媚俗之列,属于不正之风,我们就应该理直气壮地地予以摒弃。没有了对某某的尊敬,才能更加体现出我们的同志关系,也才能体现出大家地位的平等,其实质是对大家地位的提高。所以,对广州市政府的这项规定,我们应该给予点赞。
对领导和嘉宾称谓的尊敬,看似不起眼的小事,其实是关系继承党的优良传统和改进作风的大事。我们改进作风也需要从细微之处入手,所以,摒弃“尊敬”的媚俗有着当代的积极意义。现在,广州市已经率先摒弃“尊敬”的媚俗,充分体现了他们在改进作风上的从实、从细、从严的精神。这样的做法,值得各地学习和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