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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落马”官员出证明求情令公权蒙羞

张强红

2014年11月27日16:34   来源:人民网-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乔伟今年45岁,2008年6月起任凤阳国税局大庙分局副局长,2009年2月任大庙分局局长。几乎同一时期,范树宏担任凤阳国税局稽查局执行股股长和凤阳县国税局大庙分局副局长。1965年出生的巨世耀,在2007年至2011年期间担任总铺税务分局局长。期间,蒋国喜在总铺分局担任副局长。(据11月27日人民网)

4位“局座”相伴入狱,不禁让人浮想联翩。就在大家唏嘘之时,作为上级主管部门的凤阳县国税局出具的专门证明,引起了网民的关注和热议。所谓何事呢?就是在乔伟和巨世耀落马后,凤阳县国税局出证明表扬他们,并建议执纪单位从轻处罚。

大千世界,无奇不有。这样的表扬证明,无疑是“此地无银三百两”,有一种“剪不断、理还乱”关系,让人感觉这是凤阳县国税局领导“为求自保”的无奈滑稽之举。对于这份证明,官方的解释是“为了不让家属心寒”,但这一“壮举”却寒了无数纳税人和人民群众的心。

诚如这份证明所讲,乔伟和巨世耀在各自的岗位确实干得不错,也推动了工作落实,难道这就是他们“违法乱纪”引以为傲的资本吗?毋庸讳言,这份求情证明令公权蒙羞。试想一下,假如没有曾经的成绩,他们能被组织重用推向如此重要的岗位吗?假如能够“功过相抵”,试问法治的权威性和严肃性何在?

翻开凤阳县国税局“4局座”落马的案件,检举“求自保”是通例。如案件所述,开证明是辩护律师为了辩护所需。根据最终的法院判决,对乔伟、巨世耀两人渎职的指控没有认定。不知道是这份证明的功效,还是辩护律师的据理力争,愿类似这样的证明不再有。假如可以,在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的高压态势下,出具这种证明岂不累坏了各级部门单位的公章。

“莫伸手,伸手必被抓。”在从严治吏的大环境下,与其出证明为“落马”官员求情,倒不如下功夫打造清正廉明的从政氛围,真正让官员不想腐、不能腐、不敢腐,自觉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践行“立党为公、执政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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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黄策舆、谢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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