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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征扬尘排污费谨防“只罚不管”

唐应

2014年11月27日16:33   来源:人民网-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酝酿多时的工地扬尘和VOCs排污费的征收有了实质性进展。昨日,建筑工地扬尘和可挥发性有机物(VOCs)听证会在市环保局举行,14位听证代表一致赞成开征这两项新的排污收费,同时也对征收核算办法、费用使用等提出了建议。这也是广州首次就政府决策进行听证。(11月26 日《广州日报》)

说实话,开征扬尘排污费,广州并非首例。北京、山东、郑州等省市早已有之并付诸实行。那么,开征扬尘排污费后的效果又如何呢?想必从近一两年来这些城市一再出现的雾霾问题,就可以道明其中一切。

我们知道,扬尘污染是指在建设工程施工、建筑物拆除、道路保洁、物料运输与堆存、采石取土、养护绿化等活动产生的松散颗粒物质,这不仅对大气环境和人体健康造成了不良影响,还严重影响到了民众的出行和生活安全。

对产生扬尘污染的企业,实行扬尘排污收费,这不仅体现了“谁污染谁负责”的原则,也是一种防治扬尘污染、保障群众身体健康的工作举措,更是提高排污成本、促进污染治理的重要手段。但是,如果管理部门总是用收费的方式来解决问题,不仅会加重群众和企业的负担,也是一种缺乏智慧和能力的懒政行为。

而且,在近日网络热议郑州治霾公开信事件和北京等地民众“谈霾色变”的现实境况下,以“谁污染谁负责”和对产生扬尘污染的企业实行扬尘排污收费的举措,似乎也显得有些无能为力,从而也引得社会公众的强烈质疑。如为什么只要涉及公共管理就只有收费的手段呢?难倒说多缴费就可以多排污吗?

当然,如果收费真的是对排污行为起到了制约的作用,或许这倒也是好事。但是,就怕时间久了就成为了一种“摆设”,甚至是成为了当局者的“收钱工具”。因此,开征扬尘排污费还当谨防陷入“只罚不管”的怪圈。政府部门既要考虑如何组织群众主动积极的参与,更要制定有针对性的治霾举措和监管机制来落实。否则,仅靠开征扬尘排污费来达到治污目的也只是一种枉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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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黄策舆、谢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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