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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出所“黑户”,囿于体制成见

薛家明

2014年11月27日16:27   来源:人民网-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一个火车站的派出所,因其匪夷所思的罕见境遇成为舆论关注的热点。这个派出所有办公场所、有警察,上级机关却有名无实,是一个实质上有“所”却没有“派出机关”的派出所。因此,发生重大案件后,囿于不能超越权限,无法进行有效打击。由于找不到地方报批,10年来,派出所无法拘留一个人、逮捕一个人。即使对方触犯刑律,他们也无法将其绳之以法。(11月26日 《中国青年报》)

派出所是上级公安机关的派出机构。按理说,每个派出所都该有一个上级机关。但奇葩的是,泸州站派出所却只有“所”没有“派出机关”---其名义上的上级,重铁公安处早在2002年,就发文解除与泸州站派出所的隶属关系。而现实中,“四川省公安厅地方铁路公安处”却迟迟不接手移交,致使派出所成了“黑户”。

其实,说泸州火车站派出所是"无主"所,并不客观。有关方面并不是甩手不管。试想,倘若真“无主”,10年来干警的工资归哪里来?办公经费由谁支付? 2002年,四川省地方铁路局泸州分局改制成为四川泸州铁路有限公司。泸州火车站派出所不愿意回归到地方企业名下。而且在铁路公安剥离铁路管辖的大背景下,让泸州火车站派出所隶属到公司名下,显然也不合理。而其挂靠的重庆铁路公安处,主要负责“国家铁路”、“合资铁路治安管理,也不愿意泸州火车站派出所一个名分。可见,派出所"无主"更多是体制上的"无主"。

10年没有拘留一个人、逮捕一个人,无疑无论出于什么样的原因,这样一个无为的派出所,都已失去了实际存在的意义。裁撤岂不一了百了?也许,裁撤是摆脱泸州站派出所管理困局的良方。但不容忽视的问题是,在现实中该派出所,却有继续存在客观的要求。譬如,铁路上发生刑事案件,需要专业的刑侦机构侦办;出现破坏铁路的恶性事件,需要铁路公安机关惩处;铁路的资产、车站的治安,需要铁路公安机关维护……。

现实的需求,要泸州站派出所继续“拉车”。而体制上、管理上的掣肘,又使泸州站派出得不到一个现实的名分。于是,泸州站派出所逐渐成为一个越来越难解的“历史遗留问题”,在改革进程中无所适从。没有正常的培训,没有完成换装,不能正常晋升,有了刑事案件也没有正常渠道上报。显然,如今泸州站派出所已很难完成,“维持火车站的治安”这个最低的职责要求。理顺管理关系刻不容缓。

2009年,铁路公安系统整体划归到公安部名下。这其实是泸州火车站派出所转正的一个机会。可惜,囿于体制固有的成见,泸州火车站派出所干警,并未被赶上改革的列车。诚然,泸州火车站派出所在铁路公安系统已无“户口”,其干警未转入公安部名下,在理论上也说的过去。但问题是,铁路公安是维护火车站与铁路沿线治安的机构,怎能以国有和地方所有加以区分?

事实上,泸州火车站派出所身份的尴尬,是地方铁路公安的一个缩影---国铁不能给名分,而维护地方铁路的安全,又需要这支队伍,只能在管理的缝隙中艰难求生。如何剔除固有的成见,给地方铁路公安一个身份认证,显然是一道考验各级机关智慧的现实考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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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黄策舆、谢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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