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晶晶
11月23日9时30分左右,广州鹤山广场人人乐出口处发生砍人事件,据悉疑似一名精神病男子拿着火油引火不成,然后再持玻璃利器斩伤4人,1小孩伤到颈部情况较严重,无生命危险,鹤山出动公安消防120前往处置,凶手已被控制。(11月24日 中新网)
虽然此事件官方还没给出定论,但精神病人施暴现象足以引起我们的认真思考。国家这几年加大了对精神病人群体的保护和管理,去年还颁布实施了《精神卫生法》,但精神病人肇事还是频频发生。今年1月20日,福建宁德市蕉城区洋中镇一名精神病人病情突然发作后,挥舞菜刀接连砍伤7人。5月9日,家住肇东松辽小区3号楼的刘艳出门去上班时,在楼道内被楼上患有精神疾病的男子用手指生生挖出了双眼。9月11日,泰兴市珊瑚镇焦土港河边,患有精神分裂症的梅某病情突然发作,用菜刀将父亲砍伤,并将当地派出所所长丁海波砍成了“血人”,等等。
这屡屡发生的雷同案件折射出政府投入不足、家庭监管无力、社会认知缺失等更深层次问题,使精神病人变成一颗社会上不定时引爆的“炸弹”。生命是无法“亡羊补牢”的,那些因此受伤甚至失去生命的无辜百姓又该向谁诉说?这类案件让人揪心又纠结,他不是社会上的恩怨报复,也不是对特定人群进行的计划性伤害,受害人都是毫无防备的无辜者,案件发生的不定时性、不确定性和受害人群的广泛性让人揪心。但是,与一般案件不同的是这种案件的作案者同时也是受害者,同样的无辜可怜,这类案件显得更为荒诞,一时间竟找不出众矢之的,对于如何处理着实令人纠结。
从发达国家的经验来看,“精神病人伤人有罪”的法律条款也许更加有利于社会发展,伤人就是有罪,有罪就应当受到处罚,可是这里的“处罚”有着不同的含义,对于精神病人来说,给于他们最合适的“处罚”应该是将他们送到医院进行强制性的免费治疗和监管,若坐视不管,无疑是放“虎”归山。然而,具体操作起来困难重重,精神病人是弱势群体这一点是毋庸置疑的,他们需要更多的关爱与理解。也只有政府、社会与家庭共同联手,真正建立起网格化、全覆盖的管理模式,才能让患者在正常的轨道上走向康复之路。
家人,是这些精神病人的最直接照料人与责任人,然而在现实中,有些病人家属,不愿意面对现实,采取关押、锁链等隐瞒措施,不尽早给患者就医,结果耽误了治疗的最佳时间;也有的病人症状刚刚有所好转,家人出于种种考虑,擅自停药,导致病人病情再次发作,一旦几次复发下来,再治疗就有了一定的难度。家有精神病人不是一般的苦,入院治疗需要昂贵的费用,一般家庭难以长期负担,把精神病人安置在家中又必须时时有人看管,不仅如此,患者家人还要承受邻里的疏远和异样的眼光,就像被锁进了牢笼,可谓身心俱疲。
政府,应该在精神病人管理上承担更多的责任,这也是众望所归。给精神病人政策上的倾斜,提供更好的救治与照顾,不仅是国家精神文明的发展,社会关爱的体现,也是在为社会大众排除潜在的危险因素。要给予精神病人更好的照料和经济帮扶,建立设施更加完善的医院来接纳这些患者,让患者家人得到一定程度的解放,过上正常人的生活。条件好的地方可以建立精神病人康复站,让精神病人修养的同时,做一些工艺简单的手工活,如此一来,不仅可以给康复站带来一些收入,减轻政府财政负担,同时,也让康复者通过自己的劳动,慢慢自食其力,能成为一个对家庭、对社会有用的人。
社会,要对精神病人有正确的认识。专业人士认为“精神病是很容易复发的一种病,需要长期规范的服药治疗,如果能做到早期治疗、维持服药,一般不会复发”。精神病跟高血压、糖尿病一样,它只是一种病,对全社会来说,目前,迫切需要做的是拿出关心和关爱,消除各种偏见,能理性地认识精神疾病,而不必讳疾忌医,更不必谈病色变,因为按照目前的治疗水平,只要能早期发现,及时治疗,并且在后期能规范用药调理,最起码一半以上的病人能正常回归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