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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愿免职”是典型的“制度性腐败”

倪洋军

2014年11月21日15:22   来源:人民网-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近日,媒体报道的中牟官员“自愿免职”风波将“二线干部”现象曝于媒体的聚光灯下。据报道,在中牟,很多官员被要求“自愿申请免去现职”,但可以保留职级待遇。过去20年,中牟县一直执行着50岁一刀切的土政策,官员年龄到50岁后一律退居二线。类似这样的干部“自愿免职”或“提前赋闲”,在其他一些地方也不同程度地存在着。

按理,行政机关,需要多少职员、多少领导岗位,应该是经过审慎研究、合理设定的,并且不同职级的领导干部什么时候退休,相关法律法规也有着明确的规定。但类似于中牟县的一些地方,“二线干部”都处于这样的状态:50岁二线,60岁退休,中间这10年,既没有官的职责,也不干兵的事务,职级还在,钱不少拿,人却闲着,变异成了冠冕堂皇的“吃空饷”。这种现象,从本质上来说,是典型的“制度性腐败”,老百姓也比较反感。对此,必须高度警醒。

干部队伍建设,一直提倡“年轻化”。但是,“年轻化”,绝不是“低龄化”,更不是简单的在年龄上的“一刀切”。一些地方出台这样那样的土政策,从根本上来说,还是源于当地党委政府特别是地方上的“一把手”头脑中根深蒂固的长官意志和官僚思想,是行政乱作为的表现,是不依法办事、不依法行政的体现。当然,行政命令通常不会是“空穴来风”,而往往被套上“改革”的名义,并通过所谓的“制度”固定下来。但是,任何制度都必须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之内。而与“上位法律”有所抵触或违背的“制度性设计”,往往具有极大的破坏性,甚至还会演变为“制度性腐败”。

干部,干部,是靠干出来的,更要始终在岗在位,将工作“干”起来,并要努力干好。“二线干部”,从其身份来说,还享受着干部待遇,拿着薪水,按理不得“赋闲”在家。但是,一些地方推行的所谓“自愿免职”,看似清退了一批干部,但是并没有减少财政负担,相反,还让一些所谓的“二线干部”不干事照样拿钱,实在是让老百姓心里添堵。

“自愿申请免去现职”,表面上看是尊重了干部的意愿,但从实际操作层面来看,基本还是“一刀切”,或者说,是被“自愿”。当然,这样的“自愿”,一来不影响正常的工资性收入,二来还有一些干部被“照顾”进了更高的职级,也基本上是“你情我愿”或“平安无事”。但是,正因为“自愿免职”具有不合理性或“照顾性”,不仅干扰了正常的干部人事制度,还严重破坏了社会公平正义。由此看来,清理“二线干部”怪象,是当前进一步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题中之义,更是依法治国、依法行政的必然要求。

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但是,作为规矩的制度设计,必须体现公平公正的原则,必须是集体研究的结果,更必须体现广大人民群众的意愿,同时最最根本的是不能与国家的大政方针、宪法法律相违背,否则,制度就不能出台,更不得实施。一些地方实行的“自愿免职”,明显隐含着变异的“制度性腐败”或“权力自肥”,必须坚决予以叫停。

“制度性腐败”之所以能够堂而皇之地存在,说到底,还是因为其给某些官员带来了好处和利益。也正因为如此,叫停类似的“制度性腐败”绝不是一件轻而易举的事情。首先,要彻底根除官员头脑中的官本位思想,深入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坚决防止和杜绝“四风”反弹。其次,要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各项决策部署的落地生根,让权力运行在法治的轨道上。再次,要建立健全权力监督和制约机制,特别是要充分发挥人民群众的监督作用,使“制度性腐败”无所遁形。第四,要加大对违规违纪行为的打击力度,提高违规违纪成本,从而倒逼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履职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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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黄策舆、谢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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