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一社区        注册

法院判案,容不得“错案、冤案”

周翠翠

2014年11月21日15:19   来源:人民网-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据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官方微博消息,11月20日上午10时,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呼格吉勒图案复查进展情况。内蒙古高院新闻发言人李生晨介绍,因为本案原审被告人呼格吉勒图已经死亡,经过研究决定,此案不开庭审理,将采取书面形式审理本案。(新华网 2014年11月20日)

梭伦曾说:“我拿着一只大盾,保护两方,不让任何一方不公正地占据优势。”相信,这是对法律公正的最好诠释。然而,在大家还在为“浙江叔侄奸杀冤案”的张辉、张高平二人抱不平时,内蒙古又曝出呼格吉勒图案复查进展情况:高院经过申诉审查,认为符合再审条件,决定立案,并向申诉人送达了《再审决定书》,本案已经进入再审程序。这也就意味着“原审据以定罪量刑的证据不确实、不充分”,18岁的呼格吉勒图可能是被冤枉的。

在这里,“冤枉”是一个很简单的词语,听着也并不沉重,但它既不是拿错了书也不是走错房间的那种小事,是背负着一条年轻的生命和家人的无尽悲凉。俗话说:迟来的正义也是正义,我们在为高级法院纠错的决心点赞时,却必须再次呼吁:法院容不得错案、冤案。

一个18岁的少年,正值青春年华,但在还未开始享受人生时,就黯然离世。如果呼格吉勒图当真残忍杀害少女,并无耻的奸尸,那么呼格吉勒图受到极刑也是必然的。可是,在“未对照精斑”、“警察诱供”、“细节不清”等诸多疑点下,仍判处呼格吉勒图死刑,却是难以容忍的。试想,如果不是凶犯赵志红的主动供认、不是汤计的5次内参,呼格吉勒图现在还死得不明不白,真相还不得以昭告天下。

此事件疑点重重,活像一部刑侦悬疑剧:公安部领导意见在先,内蒙古自治区政法委要求重新调查的要求在后,为何重审一拖8年?退休警察所谓的“经费不足”“破案压力”等等都不该成为借口,这只是又给群众多了“一千个伤心的理由”。

真相是什么,真相就是剥洋葱,需要忍住泪水,坚持到最后。无论是经费问题,还是破案压力都应该抵制住,因为法院是伸张公平、正义的地方,是维持人类净土的地方。

“有罪则判、无罪放人”,是司法的原则,“公正是司法的生命,司法公正是社会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古有“窦娥冤六月飞雪”的故事,在这个法治为主线的现代社会,却容不得有冤案、错案。司法公正是关系老百姓切身利益的大事,是人民群众感知法律公正的一把尺子,评价政风的一面镜子。作为执法者,把严格执法、公正司法作为党和人民赋予的光荣使命,是责任驱使,也是职业良知。


使用微信“扫一扫”功能添加“学习微平台”
(责编:黄策舆、谢磊)
  • 最新评论
  • 热门评论
查看全部留言

热点关键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