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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委会的“欠款”一拖再拖背后有何猫腻?

刘洛妍

2014年11月20日17:08   来源:人民网-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5年间,村委会在小卖部赊账共计5.9万余元,个体户张女士拿着前任村支书写的证明起诉要钱,结果现任村支书不认账。近日,通州法院综合证据判决支持了张女士的诉求。(11月6日,中国新闻网)

其实,政府欠债老百姓的事件,该村委会不是第一例,只是希望这是最后一例。

据张女士称,她所在村的村委会为了给村民发放福利,多次从她经营的小卖部购买副食等商品,每次都只是记账不付钱。从2008年到2012年间,村委会共计在她的店里花费7.7万余元,其间陆续支付了货款1.8万余元。2012年10月24日,前任村支书为她出具书面证明,证明村委会在其任内共欠她货款5.9万余元。此后,她多次向村委会索要该款,对方始终不支付,无奈之下她只好诉至法院。

敢问,这让普通民众怎么伤得起?作为党的干部,人民利益的执行者和守护者,应当把维护好和实现好人民的利益放在首位。而当地村委会竟然在财政“两袖清风”的情况下,依然不忘大吃大喝,赊账当地小卖部共计5.9万余元,不得不让人惊叹真的是“超前消费”,由此可见当地官员奢侈之风,享乐之风有多强劲。

诚然,民众本就处于弱势地位,尤其需要设法保障其合法权益及诉求,而对公权力从制度上加以制约和约束则是保障民众利益的根本。

的确,打“白条”的事情并不稀奇,若是碰上签字的领导变更,一些欠债很容易变成滚圆的“皮球”,被踢来踢去。前任领导不在其位,不管其事,新上任领导刚接手就要“善后”,自然不乐意。

其实,现在一些地方新上任官员,拿“上届领导定下的事,自己不清楚”的借口当理由,拒绝为旧账“埋单”显然站不住脚。新官上任,继承的不仅是前任的职位,更是政府的职能和责任。无论是“新官”还是“旧官”,代表的都是党政部门。

因而,相关部门应该督查该村委会尽快还清所欠的5.9万元。同时,此事件再次说明,一切民生的旧账,上届领导未完成的对人民的承诺,新官都必须将这份责任接过来,否则,就是失责于民、失信于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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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黄策舆、谢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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