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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检四科集体沦陷“根”在哪?

谢启东

2014年11月19日16:35   来源:人民网-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一场突击行动,在深圳沙头角海关旅检四科办公室,办案人员当场查获108万元,多个信封注明分账“清单”。走私车辆按次收费,小轿车1200元/次、商务车1500元/次,海关关员每人每月受贿至少几万元。 (11月18日新华网)

把住关口,守住国门,是海关肩负的神圣职责。可是,沙头角海关旅检四科却集体沦陷,明码标价,放纵走私,“守门人”沦落为“放水人”,教训深刻,值得反思。

沙头角海关旅检四科集体沦陷,其“根”在哪里?究其原因,在于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没有落实。换言之,就是管理和监督都形同虚设。

按照党委负主体责任来看,深圳沙头角海关党委要看好自己的门,管好自己的人,党委负责人及其成员要履行好“一岗双责”,而沙头角海关关长吴文奎和专职党委副书记陈锐全却卖官买官,自己腐败,尤其是吴文奎受贿35万元中就有21万元是旅检四科负责人郑某某送的,收了下属的钱,又怎么去反腐败?反腐败也只能喊在嘴上,落实不到行动中。上梁不正,下梁歪。关长吴文奎和专职党委副书记陈锐全都腐败,上行下效,也是导致旅检四科集体沦陷的主要原因。

从纪检监察负监督责任来看,也是完全失职,根本没有起到党风廉政建设的监督作用。中英街社区居民说,“最猖獗的时候,好多车停在路边,在我们眼皮子底下装货,根本不怕我们看到。我们都知道哪些人、哪些车在走私”。特别是社区居民不断反映,举报都石沉大海,说明海关纪检监察部门没有去查处。然而,“深圳海关监察部门竟然表示,对关员参与走私‘毫不知情’,直至旅检四科被一窝端才‘恍然大悟’”。这足以说明深圳海关纪检监察部门是睁眼瞎,成了摆设,成为了“稻草人”。

试想,如果深圳沙头角海关党委履行好了党委的主体责任,如果关长吴文奎和专职党委副书记陈锐全等人不腐败,旅检四科还敢明码标价放纵走私?如果沙头角海关纪检监察部门能够负起监督责任,能够认真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能,旅检四科就不敢公开化的“按岗分赃”,应该早就已经被查处了。

因此,要遏制腐败现象发生,就必须按照中央要求,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落实“两个责任”不能只说在嘴上,要落实到行动中。党委要看好自己的门,管好自己的人,认真履行好“一岗双责”;纪委要敢于担当,勇于负起监督责任,自觉履行好监督执纪问责职能。惟其如此,才能斩断腐败之“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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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黄策舆、谢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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