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维
即将过去的2014年最后两个月,全国财政将花掉预算中的近4万亿元。这意味着全年超四分之一的财政资金在最后两个月内集中花掉。多位专家表示,年末“突击花钱”现象再次出现。(11月18日第一财经日报)
每到岁末年初,公费旅游、豪华年会、滥发年终福利等等,这类新闻报道总是会成为公众关注的焦点,“有钱不花,过期作废”,如何花钱成为了各单位岁末年初头疼的事。要解决政府“突击花钱”的问题,涉及预算审批、会计制度、预算编制等诸多方面,也与提高人大代表监督权息息相关。同时,在中央八项规定重压之下,政府乱花钱现象已有所缓解。
年底突击花钱,从预算编制来看,并不违规,因为突击花掉的钱都是预算内的。既然是预算内的钱,为何都集中到年底使用?这和我国现行的“12月关闸、来年4月开闸”的预算管理有关,一年的预算只允许用8个月的时间花,年度支出进度慢导致很多本该年初或年中花的钱拖延到12月份支出。使突击花钱愈演愈烈的另一个原因,是近年大量的超收收入加重了年底突击花钱的现象。以地方政府为例,年初或年度中间,各单位拿着项目向财政要钱,但地方财力有限,去除配套中央支出、保障房及义务教育的必需支出,财政已无余额。“等”到第四季度基本确认超收规模,地方财政开始给各单位追加支出。
预算拨款进度已经纳入财政部门考核指标,所以一些地方财政局催着其他部门花钱,但是中央八项规定管得严,乱花钱的渠道没有了,而正规花钱渠道还没建立起来,出现了其他部门钱花不下去的情况。需要配套制度,让政府部门花钱按照预算执行,对不执行的官员要有惩罚制度。
事实上,我国预算制度是增量预算而非零基预算,今年的钱如果花不完,明年得到的钱可能就少了,在这种反向激励机制下,中国的财政浪费几乎成为一种潜规则。今年的“4万亿”的巨资要在两个月之内花完,确实让“4万亿”面临巨大压力。而岁末突击花钱总是引来众多关注,实质是公众担心政府部门突击乱花钱,这些突击花掉的钱都是政府通过征税从百姓口袋里掏来的血汗钱。至于政府如何处理这“4万亿”将是社会和人民关注的焦点。
各项通知严禁年终突击花钱,但一方面是年年“坚决制止”,另一方面年底突击花钱数额越来越大,可见各项通知并未“对症下药”。要想规避突击花钱,在法律层面要加强立法,完善预算编制制度,改善以收定支、收支挂钩的财政体制及“基数加增长”预算编制法,细化预算项目以及加强财政收支的透明度。人大要更多发挥自身的监督权,进一步加强对财政收支体制的监管。
此外,公众对财政支出应有更多的监督权和发言权。对于整个财政制度而言,预算是起点也是重要的参照点,预算的详细程度,是后期执行和监督的依据。财政支出更加透明,才能让公众真正了解年底突击花钱的真实情况,打消公众的顾虑和质疑,政府的突击花钱才能不沦为突击“乱”花钱。把政府部门没花掉的钱管严,不给它浪费的机会,正是老百姓希望看到的。一些预算单位想要突击乱花钱越来越难,钱用不完只能上缴,用在国家和人民急需的地方,这也是财税改革的成效,是国家和人民所期盼的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