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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在给“边批边建”的公墓开“绿灯”

郑端端

2014年11月19日11:23   来源:人民网-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河南省延津县榆林乡为配套工业集聚区招商项目,在没有任何手续的情况下征用良田百余亩建公墓,多农户因此全部或部分失去责任田,引发村民不满。对此,延津县表示不知情,榆林乡乡长称该项目目前处于“边批边建”状态。(11月18日 中国新闻网)

事实上,河南省延津县地处黄河古道,肥沃的黄河淤积土地养育了一代代延津人,农业种植是这里的主要产业,土地是群众赖以生存的基础。县城西北部的榆林乡小韩庄村则是一个有着一千人左右的行政村,村民多以务农为主。

然而,政府为了配套工业集聚区招商项目,在没有任何手续的情况下,就强征良田一百多亩用于建设公墓,美其名曰“用来安放‘60、80’项目所占地块上的现有坟墓以及该公司多年以后去世的员工及亲属”。

殊不知,延津县现已有公益性公墓三家,非公益性公墓一家,占地将近二百亩,建成近十年,但经营惨淡,售出的墓地并不多,大部分还空置着。真可谓是皇上不急太监急,政府一味火急火燎的强征土地,这让空置的墓地情何以堪,更是一种拿土地来“献媚”,难道其中还另有猫腻,我们不得而知。而且,乡长刘焱口中的“农民的征地款和青苗款都发放过了”更是睁着眼睛说瞎话,没有征求农民意见,就将“银行卡”硬塞到农户家中,这难道就是履行了征求意见的“规定动作”?乡长显然很难自圆其说。

不得不说,如果良田被征用,农户将全部或部分失去责任田,在老百姓看来,祖辈多少代都在这里生息繁衍,土地是生活的依靠,是赖以生存的根本。群众对建公墓心存忌讳,村民史全伟说:“如果说建工厂,企业,没啥说的,都支持,没地了可以到工厂打工,上班,生活上也不会没着落,可建公墓,我们总不能去那里打工吧。”农民在生计毫无着落的情况下,政府一意孤行强征耕地,改变土地用途,是谁在给“边批边建”的公墓开“绿灯”?如此“边批边建”的公墓,不仅会伤害群众感情,更会严重影响政府公信力。

其实,按照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的规定,建设经营性公墓必须经过当地政府以及规划、国土、民政等部门的意向书,如果是内资的须报省民政厅批准,外资的报国家民政部批准;建设公益性公墓在取得土地使用权手续后,由县级民政部门批准。

显然,此次延津县榆林乡“边批边建”的墓地根本没有取得国土、民政部门的批准,既违背了国家的规划法,也违背了土地管理法,同时也与国务院的殡葬管理条例相抵触,属于私自侵占农民集体耕地的行为,必须严惩相关责任人。

一言以蔽之,强征耕地变“墓地”的背后让我们看到了一些地方政府为了政绩而置失地农民于不顾和肆无忌惮侵吞钱财的丑恶嘴脸,因此,地方政府要树立正确的政绩观,依法严以用权,不越轨、不盲从,管住政府肆意妄为的“手”,对于那些把法律法规当“耳旁风”的干部,要依法惩处,严肃问责,并对征地行为紧急喊停,切实保障农民的利益。同时政府相关部门要完善土地征用补偿机制,让农民在征地补偿中有充分的参与权和决定权,欢迎群众、媒体和社会来监督,特别是在补偿过程中,做到公开、公正、透明,让群众得到真正的实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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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黄策舆、谢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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