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贪官不可怕,就怕贪官“有文化”

何解

2014年11月19日11:13   来源:人民网-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广东省财政厅原副厅长危金峰涉嫌收受他人贿赂和非法获利3000多万元,另有4000多万元无法说明来源。办案人员说:“危金峰非常清楚财政审批滋生腐败的原因,更明白制度设计的漏洞,但他并没有积极去改变和堵塞,反而利用手中的权力大肆敛财。”(据11月17日《京华时报》)

有句老话,叫“艺高人胆大”。这话用在贪官身上,道理似乎也一样。危金峰之所以敢于“一手批钱一手收钱”,肆无忌惮地贪婪敛财,一个重要原因,就是他对财政审批业务的精通,对专项资金审批权运行的熟知,使得他与市、县财政系统和受惠企业之间,形成了骗取国家财政专项资金的腐败链条。

相关资料显示,危金峰曾在他2010年中山大学工商管理专业硕士论文中写道:“各地区、各部门为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针对专项资金争相跑项目、跑资金,而分配决策权往往集中在少数人手中,专项资金分配缺乏公开性和透明度,权力的过度集中为设租和寻租提供了温床,引发可能存在的腐败现象。”明知制度的漏洞,危金峰不是想方设法去弥补、去改善,而是利用制度缺陷进行权力寻租,专业知识成了他疯狂敛财的“帮凶”。

人们常讲,权力是一把双刃剑。事实上,“知识”同样是一把双刃剑,它既可以用来服务国家、造福人民,也可以用来祸害百姓、逃避处罚。现实生活中,这样的事情并不少见。比如,懂得侦查知识的人作案,他们反侦查的能力就特别强;知晓法律知识的人犯案,他们钻法律的空子也就更加在行;还有那些高智商犯罪,一般人很难找到他们的破绽。

文化知识成为“负能量”,错不在于知识本身,而在于运用知识的人,在于这些人“知”与“行”的分离。“知是行之始,行是知之成。”然而常识也表明,理论上弄懂一些东西,某种意义上是不难的,而要付诸实践就不容易。有许多东西,知道了是一回事,真正做到又是另一回事。“论先后、知为先,论轻重、行为重。”很多人不是没有知识,而是没有身体力行,没有把知识用到正道上来。

相信很多人都记得一句名言:“一次不公正的裁判,其恶果甚至超过十次犯罪。因为犯罪虽是无视法律——好比污染了水流,而不公正的审判则毁坏法律——好比污染了水源。”这话是英国大法学家、哲学家、语言大师培根说的,对于司法的清廉性,他已经是说得够透彻的了。具有讽刺意味的是,身居大法官高位的培根却因为贪污受贿,被高级法庭判处罚金四万磅,监禁于伦敦塔内,终生逐出宫廷,让他身败名裂。可见,不要以为有知识、懂道理就万事大吉了,如果心术不正、德性不足,就很有可能“知识越多越反动”。

贪官不可怕,就怕贪官“有文化”。对重权在握、专业知识丰富的官员,规范权力运行机制,加强监督管理,无疑是防止其贪污腐化的治本之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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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黄策舆、谢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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