崔士鑫
新华社8月19日消息: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办公厅、政府办公厅近日转发自治区纪委、监察厅《关于重申禁止党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工作期间饮酒的规定》的通知,目的是要刹住一些党政机关迎来送往“酒风” 盛行的不良现象。
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在工作期间饮酒,加重了基层接待工作的负担,也影响了基层的工作秩序和干群关系,损害了党和国家机关的形象,出台“禁酒令”实属必要。但禁令既已出台,重要的是认真监督执行,对不遵守禁令的,要按规定严肃处理。反复重申,势必给人以禁令也会时松时紧的印象,影响禁令的权威,将会助长部分干部有禁不止、有令不行的不良习气。(《人民日报》2004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