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一社区        注册

“重点保护企业”质疑

士心 

2014年11月17日15:45   来源:人民网-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日前到外地采访,拿到了几份不同地区政府部门的工作总结,发现它们之间一个有趣的“相似点”:在谈到如何改善投资环境、促进经济发展时,这些总结都不约而同地强调,当地政府去年又为多少家企业挂上了“重点保护企业”的牌子。有的还专门制定条例、下发文件,规定成为“重点保护企业”的标准、保护措施等等,大有“依法行政”、规范运作的意味。

然而,仔细分析这一做法,却使人顿生疑窦。

疑点之一,既有“重点保护”,那就有“非重点”和“一般”了。所谓“重点保护”,无非是因为一个时期以来,一些名目繁多的乱检查、乱收费、乱罚款,使企业苦不堪言。地方政府为使企业免受干扰,创造一个集中精力搞经营的环境,才想出了“重点保护”这一招。随后,司法、治安等诸多部门,也效法这一做法。但这样一来,实际就意味着其他企业得不到这种服务和保护。人们不禁要问,难道“非重点保护企业” 就可以被乱检查、乱收费、乱罚款了吗?

疑点之二,既讲“保护”,那就有“损害者”

在,而能“损害”企业的又是些什么人呢?一般人没有胆量到企业乱检查、乱收费、乱罚款,尤其是到那些被地方政府认为应重点保护的有实力的企业。这些企业所怕的,自然是党委、政府的实权部门和司法部门。现在由政府的某一部门或新成立一个专门的机构来“保护”,等于“左手管右手”,效果如何,大有疑问。

疑点之三,不知那些规定了“重点保护企业”标准的地方,制定标准的依据是什么。如果依照规模,难道规模小了就该受歧视?如果讲效益,市场经济中效益时时有起伏,怎样来评判?如果讲“出身”,不符合中央的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如果是因为企业老板与哪位领导的关系好,就能被列为“重点保护企业”,在贷款、纳税、服务等方面享受特权,甚至因受“保护”而违法经营,变成“老虎屁股”,谁都摸不得,那就完全属于不正之风的范畴了。

当然,我们不否认许多地方设立“重点保护企业”的良苦用心,也不否认这一办法确实能取得一定效果。但是,在我国已加入世贸组织的今天,这一做法明显与新形势、新要求不相符。

按市场经济的规律和WTO的规则,企业无论大小,不管是内商外商,都应被一视同仁:合法权益都应受到保护,违法经营就要受到查究。而用挂上“保护牌”这种行政手段来遏制“三乱”,把企业人为地分为三六九等,对有的企业“重点保护”,对别的企业就“少保护”或“不保护”,本身就是政府权力的不恰当运用,甚至滋生腐败。

那些热衷于挂“保护牌”的地方,不妨认真查找一下产生企业竟然要“重点保护”这种不正常现象的深层次原因,顺藤摸瓜,找出问题的根源,加快改革政府职能,按十六大的要求,“提高行政效率”、“加强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从根子上切断伸向企业之“手”,为所有企业创造一个公平竞争的平台。这才是政府部门工作的“重点”所在。 (《人民日报》2003年2月20日) 


使用微信“扫一扫”功能添加“学习微平台”
(责编:实习生、谢磊)
  • 最新评论
  • 热门评论
查看全部留言

热点关键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