士心
笔者曾到过昭通,那里一些山区农民只有过节才能吃上玉米。一位中央领导到那里视察时,看到农民的贫困,曾痛心地流下了眼泪。
然而就在这里,居然发生了领导干部狂吃滥饮而致死的事件。更令人吃惊的是,其家属(据报道也是干部)居然又逼死人命,简直令人难以置信!这是我们共产党的干部吗?党纪国法在这里被置于何地?
所幸我们看到了有关责任人受到处理的消息,证明党和政府还是有决心、有能力惩治腐败,维护老百姓的利益。但是仅仅处理了在一起吃喝的人和直接参与逼死人命者,似乎让人觉得只是抓住了几个撞到了“ 枪口”上的“倒霉鬼”,造成这起事件的深层次的问题还没有得到应有的追究。因此,有必要呼吁要一查到底。
首先在责任上要一查到底。这么多的县部委办局、乡镇党政主要领导,如此自然地先吃喝、后玩乐,显然不是偶一为之。作为贫困地区的县级党政主要领导,对发生在眼皮底下的腐败,应该承担什么责任?另外,据有的媒体报道,在杜家打砸歌舞厅、索要巨额赔偿时,有义务保护公民人身财产安全的当地公安部门对此并非一无所知,县公安局某领导居然还威胁歌舞厅老板,让他拿出钱来,致使老板娘绝望自杀。如此为虎作伥,又该承担什么责任?
更为重要的是,在思想上要一查到底。这个县和其他地区的干部尤其是党政领导,都应以此为鉴,照照这面镜子,查一查自己的行为和思想深处,是否也存在类似的背离为人民服务宗旨的隐患?如果在思想上不一查到底,而只把这一事件当作谈资笑料,那么,类似事件还可能在其他人身上发生。 (《人民日报》2000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