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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部“泡澡身亡”不应被恶意解读

晟达者

2014年11月13日16:25   来源:人民网-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11月7日中午,台州椒江区白云街道一位干部在午休时间泡澡猝死浴室。死者姓左,今年57岁。当天中午,左某这来了两位朋友,他请朋友去浴室泡澡。中午12点左右,他们去了椒江工人路一家洗浴中心。洗了一个多小时后,到了下午1点多,两位朋友先洗完,就在浴室大厅等左某,却始终没见他出来,于是又回到浴室去看。没想到,左某已经死在浴室大池里。(11月11日 新华网)

对于同一个事件,标题党的“高明之处”在于他们只会选取具有“爆炸性”的词语作为由头,这不,当“领导干部”和“洗浴中心”这样的敏感字眼相遇,毫无疑问激发了公众的关注热情,再加之“泡澡身亡”如此的奇葩噱头,更是赚足了眼球:难道又是一个贪恋美色之徒拜倒于石榴裙下?难道又是好逸恶劳的官员生事?真是死有余辜……质疑声,调侃声,不绝于耳。。

随着经济的进步,人们的健康意识也逐渐提高,足浴、保健,洗浴中心等随之兴起,这些本应是百姓日常生活中一个很大众、很平常的生活服务内容,如果这则死亡消息是发生在一个普通人身上,肯定难以得到如此多的关注,公众和网民也不会对死亡原因妄加调侃,不过,一旦被贴上了官员的标签,就让人无限遐想,总觉得和权钱交易、权色交易裹挟不清。

实际上,细想下,不幸事件被恶意炒作,确实是标题党所为。首先,死者是在午休时间内外出泡澡的,并没有在工作时间外出玩乐消遣,也就没有玩忽职守、不务正业之说;其次,死者泡澡和朋友一起,并没有说存在疑似情色的服务内容,洗浴的价格也很平常,所以和权色交易、权钱交易没啥瓜葛;最后,报道称,死者前一天做过手术,加之上了年纪,死在浴室可能是因为身体原因,并非是其他特殊缘由。

当然,面对一个生命的无端消逝,出于敬畏生命的初衷,心中泛起些许悲凉是情理之中的,又怎容得下标题党们把干部不幸离世炒作得如此无下限呢?倘若,干部“泡澡身亡”,真相也跟着“沉底”的话,必然会遭致更多的非议和调侃,官方唯有及时公布事件的来龙去脉,及时扑灭舆论之火,给公众一个交代,还逝者一个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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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黄策舆、谢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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