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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电所长“拉闸泄愤”实乃“权力”自醉

申木京

2014年11月13日15:28   来源:人民网-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河南省鹤壁市淇县一名供电所所长和手下5名员工在某KTV消费后,与经营者发生纠纷,遂酒后进行打砸,更无缘无故拉闸停电,导致县城大面积停电,涉及3000到5000户居民商户,停电时间长达6个小时。(新京报 11月10日)

从报道来看,供电所所长杨树森、员工王海笑等6人,在KTV消费时,与用电客户发生纠纷,进行打砸,擅自给用电客户停电。让人不禁诧异,是谁给了供电所长如此大的权力?《国家电网公司员工服务“十不准”》不是早已就有规定了吗,为什么杨树森等人还要明知故犯?是的,从表面上看,一个供电所长,能左右5000户居民商户的用电情况,难免让人“敬佩”不已,真是手握“大权”啊。但再细细一想,一个所长酒后打砸、拉闸断电,其当时的目的正是为了“泄愤”,这除了酒醉,无非更是被手中的“权力”所醉,才不能清醒的认识自己的职责所在,导致滥用权力。

在“八项规定”的严令之下,党员干部竟敢出入KTV,这本已经是严重违规违纪的行为,非但不收敛,反而变本加厉在酒后打砸,“拉闸”显示自己的本事?林林总总疑惑,让笔者不禁想到近年来公职人员打护士、打记者、打群众等屡发的事件,在这些“打”的事件中,虽然都是自以为“权”大于“法”,但没有像“拉闸”所长这样滥用权力,伤害无辜,导致群众利益受损严重的行为,所以说,所长的“权力之醉”,醉得太深了。

据通报,现已给予杨树森撤职、行政记大过处分,党内严重警告并扣罚绩效奖金6个月,但“拉闸事件”背后的诸多疑问和真相究竟是如何,还望当地政府给广大群众一个详细的说法。只有对事件的真相查清,用法律来严格惩处滥用权力的利益圈子,把权力规范运行,才能真正让权力为老百姓服务。

习近平在《之江新语》中提到,党员领导干部务必珍惜权力、管好权力、慎用权力。正确行使权力,掌权为公、用权为民则群众喜、个人荣、事业兴;错误行使权力,甚至滥用权力,掌权为己、用权于私,则群众怨、声名败、事业损。可见,权力是把“双刃剑”。如果能清醒用权,合理合适的发挥权力的作用,那么必然会提高整个社会的公平、公正程度,更能够使自己步步高升。如果糊涂用权,视权力等同个人的威望,以权谋私,那么弄权者必将身败名裂,最终走向犯罪深渊。

权力如同酒,喝得适量有助身体健康,喝得过量就会劳民伤财。俗话说,“酒醉心明白”,党员干部务必要端好自己手中这碗酒,好好衡量一下自己职责范围内的“权力”,以“拉闸泄愤”为戒,在大局意识上多做努力,在群众观上多下功夫,长期保持清醒的头脑,明白哪件事做得,哪件事做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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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黄策舆、谢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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