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一社区        注册

教育“鸡汤”不能毁于学生“砸楼”

杨永春

2014年11月13日15:27   来源:人民网-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霍山县山水学府售楼部被教师和学生给砸了。”这则信息在安徽省霍山县不胫而走。人民网安徽频道核实了解到,当天上午,霍山县文峰学校小学部老师领着几十名小学生来到售楼部拉起横幅,期间有学生推倒了售楼部里的沙盘和桌椅。(人民网)

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人民群众接受高层次、高质量教育的愿望更加迫切,从而对教育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也对教师寄予更多的厚望。为此,现代教育要求教师要彻底转变旧的教育教学观念,在现代教育活动中准确地自我定位,明确教师所扮演的角色就是教好学生。这里说的“教好”不仅仅是理论知识上的教育,也有传授哲理、传承科学的意思。话题中学生参与“砸楼”的事实,难以让人想象到小学生能够用这样的“行为”来“维权”。

平心而论,我们完全可以想象得到是教师在“唆使”学生这么做。如果没有教师“指使”小学生,那么扮演“砸楼”的主角就不可能是“小学生”。然而,这些教师被处罚了,但却在学生的心中留下了“背影”,谁该为学生的这份“心灵鸡汤”埋单?

古语云:“师者,传道授业解惑也。”古人都能把“传道”摆在首位,可见“道”在教学中的重要地位。教师“传道”,就是传授学习的方法,如若教师的教学意识都不在这,那必定会给学生的人生留下阴影。教师惟恐“学生不听”,急于把自己的“欲望”递加在学生“心”上,传授所谓的“要维权”意识,虽然这个过程也检验出了开发商“庐山面目”,但却忽视了这些孩子心灵深处的“暗殇”。类似这种强加于学生身上的“激浊扬清”不可再有,不利于教育培养和科学成才。

作为人民的“园丁”、“春蚕”,必须意识到这点。“受之以鱼不如授之以渔”。教师除了要倡导学生主动参与、乐于探究、勤于动脑外,更要培养学生正确对待事物和正面思考问题的逻辑思维,从而获取的新知识、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才符合社会发展的要求。否则,一旦有了“但凡不如我愿必反之”的思维惯性,那学生的一生就可能毁于此。

道理很简单,其实就是一部分没有理性的“教师”把它复杂化了。在教学活动中,教师对学生活动的“度”要把握好。学生参与“维权”,不但难以实现维权的目的,还会反受其思想侵蚀。总之,教师的言行直接关系学生的成长,要从正确方向来科学教学。在“能学”的基础上,教师既要引发学生“想学”的愿望,又要注重学生“会学”的过程,引导学生“学好用好”,尽量使学生的学业达到善学尽美,为一个个学生送上“心灵鸡汤”。


使用微信“扫一扫”功能添加“学习微平台”
(责编:黄策舆、谢磊)
  • 最新评论
  • 热门评论
查看全部留言

热点关键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