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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不责众并非是对违法行为说不

白峰

2014年11月06日15:27   来源:人民网-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11月4日,江苏宁连路(G205)淮安市洪泽县段一货车突然着火,车上的鞋子被烧,剩余的遭附近村民哄抢,现场民警维护秩序,但是未被烧坏的鞋子还是被附近的村民抢走不少。据货车司村描述,货物是从浙江拉到江苏宿迁的,行驶在路上不知道什么原因着火的,因火势太猛,司机自己无法灭火,眼睁睁地看到货物烧掉,价值100多万。(11月5日新华网)

这种行为往简单说是哄抢,往复杂里说可以说是明火执仗,不管怎么说,村民的哄抢行为应该是违法行为,而且也不道德。

可是,对此,执法者也很是烦恼,尽管现场民警维护秩序,但是依然有大部分鞋子被村民抢走,有观点认为,“法不责众,哄抢人数众多,想处理也不知道该如何处理,不可能把这些大妈大爷都抓了吧。”也有观点认为,“应该严惩,正是一次次的纵容,让大家产生了法不责众的心理,哄抢行为才屡禁不止。”

其实,法不责众不等于说对违法行为说不,违法就是违法,不能用众多来说事,哄抢鞋子是多人参与了,但不能因为其参与违法者众多,就能免于处罚,更不去追究法律责任。如果这样,那么那些团伙作案,或者集团作案都可以免于处罚了,也不用追究刑事责任了。

事实上,哄抢者虽然是大多数,但也是老百姓,把他们分解开来又是单个的个体,又是单一的老百姓,并不是全社会都支持他们的这种违法行为。或许哄抢者他们不知违法,也是法盲,但是进行法律追究既是对他们进行的一次普法,也是给社会一次普法,更重要的是对违法者的一次纠正,是把执法必严体现在实践之中。

当然,除了违法,也是有违道德,人在难中,拉货车着火了,司机遇到困难了,那么我们大家应该伸出援助之手,帮其灭火,保护现场,可以把司机的损失降到最低,而哄抢岂不是往司机伤口上撒盐吗?

因此,不管是违法,还是有违道德,不能以人数来判决好与好,对与错,而应该用法律的标准,道德的尺度去对哄抢行为定性,该依法处理的进行处理,该进行道德谴责进行谴责,这样,既不是对村民哄抢行为纵容,也不是对法律的亵渎,才是真正的让法律成为社会秩序的保护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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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黄策舆、谢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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