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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萝卜招聘”还得填平坑

罗瑞明

2014年11月05日16:01   来源:人民网-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事业单位招聘中存在的“萝卜招聘”“绕道进人”等乱象,早已为人们所诟病,对社会上也产生了强烈的负面影响。眼下,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正会同有关部门,除对各地的个案予以严肃查处外,在全国开展一次全面、集中的整治活动。(11月4日《人民日报》)

事业单位招聘“奇葩”不少,如:招聘保卫处工作人员要考察“论文科研情况”;工商局下属事业单位招聘须具备,篮球、羽毛球、乒乓球、网球国家二级及以上运动员资格;收费员需获得国外学士学位;等等。很显然稀奇古怪的招聘条件显然不是完全招专业之才,而是别有所图。

“对号入座”“萝卜招聘”,按说此种“此地无银三百两”的戏法很难立足,每当消息一公布就引来不少诟病,可是多年来类似的招聘却难以消弭。“萝卜招聘”不怕臊,关键是招聘者有充分的自量权,条件可以这样定,也可以那样定,明的是单位需要,而暗的却“量身定做”,给内定的人罩上合法的外衣:招体育特长生可以说成为活跃单位文体生活;招身高者说成是体现部门形象;只要有哪方面的特长,就能定出什么样的框框;即使是解释的理由非常牵强也无关紧要,鲜见有人为此担责和处分,至多“打得赢就打,打不赢就走”,违规招聘成本非常的低。

自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以来,“逢进必考”成为一条铁规,靠关系批条子已经行不通,但这扇门堵了,暗洞却开着,单位招聘条件可以自拟自定,为一些人提供了方便,为我所用。如此不仅浪费了大量的招聘成本,而且伤害着众多陪衬者的心,尤其是有损于公开招聘的公信力。

公开招聘原本扩大范围好中选好,尽量的将一些有用之才揽括其中,而招聘条件却是从次,这显然是忽视正业,以次充好。此种为招而招,招得不是人才,而是变相的照顾和开后门,与批条子凭关系如出一辙,同样有失社会的公平公正。

按照常规,实行公开招聘,公开考试,要想做假难上加难,为何“萝卜招聘”根总是难断,除了制定者的私欲驱动外,还在于:对招聘条件把关不严,没有统一的规范,没有具体的约束机制,事前不审核,事中不跟踪,事后不检验,只要打上公开招聘几个字就可轻意实施。

对“萝卜招聘”等问题进行集中整治很有必要,这无疑也是一种补救措施,但只是集中整治还不够,还得从机制上进行源头堵截。以笔者设想,应以招聘条件为突破口,招聘条件必须与业务相关,任何与此无关条件都应该禁止和删除;同时还应该实行追责制,谁制定谁担责。如此才能拔出“萝卜”削掉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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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黄策舆、谢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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