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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军兴军须将“依法”与“从严”结合并施

顾一娴

2014年11月03日14:46   来源:人民网-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全军政治工作会议10月30日在福建省上杭县古田镇召开。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10月31日出席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习近平强调,全军必须贯彻党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和从严治党的部署要求,贯彻依法治军、从严治军方针,围绕军队政治工作的时代主题,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军队政治工作,充分发挥政治工作对强军兴军的生命线作用。(11月2日 新京报)

依法治军,就是依照法律规定开展国防和军队建设的活动,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增强国防实力,提高军队战斗力。从严治军,就是要严格训练、严格管理、严格教育,其目的在于不断提高部队的革命化、现代化、正规化建设水平,从而不断提高部队的战斗力。

依法治军、从严治军,是我们党领导人民军队在长期的革命战争和建设实践中,形成并不断丰富发展的重要治军思想。自建军起,依法治军、从严治军就是我军一条始终坚持的铁律。凭藉这条铁律锻造出的铁的信念、铁的意志、铁的作风、铁的本领,我军胜利迈过了一个又一个重大历史关头。

在新的历史发展条件下,新的使命任务对建设和锻造一支强大军队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而将依法治军、从严治军确立为强军之基,顺应国势,反映军心,透射出强烈的时代特色。

“军无法不立,法无严不威”。唯有“依法”与“从严”结合并施,才能彰显治军的权威性、规范性、稳定性和强制性,才能保证全军高度集中统一和纯洁巩固,这是其他任何治军手段和措施所无法替代的。将依法治军、从严治军确立为强军之基,有利于统一全军上下对依法治军、从严治军地位与作用的认识,有利于最大限度发挥依法治军、从严治军对军队建设的强基固本作用,有利于全面加快建设一支听党指挥、能打胜仗、作风优良的人民军队。

“强军必先强法”。依法治军,有利于军队革命化、现代化、正规化建设。法规条令是部队建设规律的科学总结,很多都是用血的代价换来的,要坚决维护法规制度的权威性和严肃性,依据法规制度和条令条例严格训练、严格管理、严格教育。要实现强军兴军,就必须运用法律手段强化决策机构和决策职能;运用法律手段实施统一的指挥;运用法律手段维护军队组织编制的严肃性;运用法律手段促进和保障部队教育训练的顺利进行,从而提高军人的军政素质,提高部队的战斗力。

“治军之道,得之于严”。从严治军,有利于提升军队的战斗力、执行力和精气神。治军之道,必须坚持“严”字当头。教育要从严,要加大法规条令的教育训练力度,打牢依法从严的思想根基;落实要从严,要把法规条令贯彻落实到各单位、各层次和各系统的末端,方方面面都要照着做,不折不扣地维护和执行,使一切工作和活动都按法规条令的要求运转;执纪要从严,要加强执法监督和责任追查,对违纪问题和不良倾向,要敢于碰硬,坚决维护法规制度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依法治军、从严治军,必须在提高贯彻力执行力上下功夫,以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作风,以常抓不懈、一抓到底的劲头,确保各项法规制度贯彻到底、执行有力、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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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黄策舆、谢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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