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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没有比法治更大的“山头”

韦焕进

2014年11月03日14:45   来源:人民网-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近日,中央巡视组陆续向上海、河北和江苏等三地领导班子反馈巡视情况。北京青年报记者梳理发现,在中央巡视组反馈中首次出现抵制“山头主义”的字眼。中央巡视组向河北省指出,个别领导干部搞团团伙伙,并与企业老板结成利益纽带的现象值得关注。(10月31日 《北京青年报》)

中央巡视组在巡视报告中提出“山头主义”,是为了引起巡视地和社会的足够重视。“山头主义”是影响党的肌体健康的隐患,污染了官场风气,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公信力。搞“山头主义”的主体往往是具有一定行政职务的官员,在当地有影响,说话有分量,人微言轻的想要拉“山头”,也搞不起来。因此,遏制官场“山头主义”,营造风清气正的从政环境,必须在依法治吏上狠下功夫。

依法治吏抑制权力滥用,有效压缩“山头主义”的生存空间。法国著名思想家孟德斯鸠有一句名言,“一切有权力的人都容易滥用权力。”权力具有扩张性,没有法律规范的限制,就无法避免权力滥用、腐败现象的发生。一些地方的“一把手”在自己的管辖范围内形成 “山头”,一些下属之所以甘愿依附其中,对个别领导马首是瞻,却不对组织负责,是因为山头里的“大当家”能用手中的权力和职位的影响力为这些依附者谋取或多或少的政治利益、经济利益。“背靠大树好乘凉”的背后与权力交易有一定的关联,个别领导干部抱团结成“利益同盟会”,把“政府权力部门化、部门权力利益化、公共利益私有化”。依法治吏是依法行政的实质和重心,要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必须在法律授权和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行政权力、管理公共事务,以此规范行政行为和约束公共权力。实现依法治吏,意味着依法治权。权力一旦“出轨”就被喊打,“一伸手就捉”,让官员在行使公共权力时从“随心所欲”到“如履薄冰”,让权力只能成为为民服务的工具。当“大当家”失去法外之权时,潜规则就不会那么管用了,活动空间就会被大大压缩,“山头”本身也就能由大变小,由小变了。

依法治吏消弭“人治”惯性,有效削弱“山头主义”的“地盘”意识。我国两千多年的封建社会,政治上行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经济上施封建土地所有制,其突出特征便是“人治”,个别人、少数人说了算,为了各自地盘上的利益明争暗斗。尽管封建制度早已废止,但直到今天,“人治”思想的惯性依旧有残存,“山头主义”的形成与此有莫大关联。一些地方官员言必称“我的”,把组织的、分管的作为私人领地,“长官意志”浓厚,一副“我的地盘我做主”的姿态。十八届四中全会开启了全面建设“法治中国”的新时代,“法治”观念将会深入人心,逐渐成为人民的信仰。依法治吏,就是用“法治”代替“人治”,建立对官员的全方位监督,不断消除“人治”的残余影响,促使官员从大局出发,严格遵循法律和程序,提高行政管理活动的民主化、法制化、规范化程度。

依法治吏营造良好从政环境,有效清除“山头主义”的现实土壤。同一个“山头”,同一个圈子,极为容易“近墨者黑”,有的人为进入领导的圈子,选择“同流合污”。一些搞“山头”的官员,苦心经营自己的人脉关系,对“圈子”里面的“自己人”比较宽容,即使下属犯了错,也会出面“摆平”,导致小错变成大错,落得个可悲的下场。依法治吏,无论职位高低,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随着“打虎”、“拍蝇”从治标逐渐向治本的新常态深入,“山头主义”的土壤将会被清除,小圈子里潜规则盛行的歪风邪气也将会被吹散,风清气正的从政环境将会成为社会主流。

抵制“山头主义”,根本在于依法治吏,尤其是要用法网住“一把手”,“上梁”正了,“下梁”自然就会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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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黄策舆、谢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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