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一社区        注册

贪官疯狂敛财玩的是“齐人盗金”的把戏

林伟

2014年10月29日16:37   来源:人民网-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近日,山东省淄博市严肃查办了淄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原党委书记、淄博市教育局原局长张洪亮严重违纪违法案件。该市纪委相关负责人介绍,张洪亮案件是淄博市纪委、监察局有史以来查办的职务级别最高、涉案数额最大的一起领导干部大案、要案,性质严重、情节恶劣。(2014年10月28《中国纪检监察报》)

正如一句民间谚语所说,地上种菜就不易长草,心中有善就不易生恶。俄国作家普希金在其作品《渔夫与金鱼》中曾描写了一个十分贪婪的老太婆。和这个老太婆一样,张洪亮毁就毁在贪婪上,栽就栽在贪婪上,倒就倒在贪婪上,是“心中有贪就容易生恶”的最好的例证和见证。

记得古代有一则寓言叫“齐人盗金”,说的是齐国有一个十分贪婪的人,一天他走过集市,看见摊子上摆着待出售的黄金,拿起一块就走,被人捉住后,他说:“吾不见人,徒见金。”为了满足私欲,贪婪的张洪亮完全丧失了理智,不顾道德、法规约束和舆论谴责,疯狂敛财,无耻索要,也玩起了“齐人盗金”的把戏。报道称,该案主要有以下特点。一是贪婪成性,大肆受贿——退赃时仍与行贿人斤斤计较;二是纵容亲属,非法敛财——妻子、女儿主动参与其中;三是胆大妄为,贪挪公款——千万公款用于个人牟利。

过去江湖上曾流传着一句名言,出来混迟早要还的。用现在流行的反腐术语来说,手莫伸,伸手必被捉;心莫贪,贪心必起祸。一旦碰触了党纪国法“高压线”,必将飞蛾扑火、自取灭亡。如今,贪婪的张洪亮已经为自己的“贪婪”付出了惨痛的代价:因受贿、贪污、挪用公款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然而,更加惨痛的还在于:其家人也未能“幸免”。张洪亮之妻因犯受贿罪被开除党籍和公职,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女儿因犯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妻妹因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伪证罪被开除党籍和公职,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妻兄因犯伪证罪被开除党籍,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

据该市纪检监察机关办案人员介绍:在查办案件中,该市及有关区县纪检监察机关从严执纪无死角,适应严明党纪新常态,对涉案43名党员和公职人员逐一立案调查作出处理,既严肃处理受贿者,又严格处理行贿人。“此案给予开除党籍、开除公职等党纪政纪处分25人,给予警示诫勉、责令纠错处理18人,涉案行贿人均受到严肃处理。”

由此观之,贪婪是滋生腐败的源泉。无论是张洪亮,还是张洪亮的家人,以及涉案的43名党员和公职人员,他们都是“贪婪”的牺牲品,他们所追求的都是“幸福生活”、“美好前景”,但他们恰恰忘记了“贪婪和幸福永远不会牵手”、“挡不住今天的诱惑,将失去明天的幸福”的道理,最终成为“吾不见人,徒见金”的典型,在悔恨中了结自己的“幸福梦”。

也正因如此,张洪亮案件查结后,淄博市举一反三,剖析案发原因,深刻汲取教训。该市召开全市党风廉政建设警示教育大会,组织党员干部参观省内外典型腐败案例和张洪亮案件涉案实物图片展,以案为戒集中开展警示教育。其实,在“老虎”“苍蝇”一起打的今天,作为反面教员,张洪亮案也是全国各地开展警示教育的最好教材,其留下的警示、教训更是所有党员干部的最好警钟。


使用微信“扫一扫”功能添加“学习微平台”
(责编:黄策舆、谢磊)
相关专题
· 林伟文集
  • 最新评论
  • 热门评论
查看全部留言

热点关键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