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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制铸牢收监贪官的“牢门”

顾仁

2014年10月29日16:22   来源:人民网-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广州市人民检察院28日对外透露,今年以来,11名罪犯因不符合保外就医条件被重新收监,包括广州市市政园林局原党委书记马必友等多名厅处级贪官。(10月28日中新网)

近来,一些走出牢门的贪官重新被收监的消息多见于报端,让人们看到了法治的尊严,看到了党和政府坚决反腐和依法治国的决心,人们无不拍手叫好。

但是,人们还是要问:一些服刑的贪官是怎么走出牢门的?人们在怀疑:监狱的牢门怎么不“牢”了?如果用一句话来回答,那就是法治松弛的结果。

一些贪官进入牢门以后,一下子从人上人变为阶下囚,这种身份的转变是让不少贪官不甘心的。他们有着权力的余威,有着人际关系的余脉,也学会了“有钱能使鬼推磨”的“经验”,于是在狱里狱外干起了“开后门”、“拉关系”的行径,为他们的监外执行在不遗余力。

时下的监狱,可以说已不是一方净土。少数狱警在收受“好处”以后,他们会收了人家的钱,就去替人家免灾。于是,钻国家法律的空子,帮一些服刑的贪官搞假立功,骗个监外执行;或是在查身体上做手脚,搞个保外就医。如此等等,监狱的牢门就成了虚设的柴门,一些服刑的贪官就可以堂而皇之地从牢里走到牢外。

可以看出,服刑的贪官从牢里走到牢外,是当前法治松弛的结果。这不仅是一些狱警执法不公,司法不正,也是执法战线上腐败的表现。这样的做法,不仅不能让腐败分子得到法律的惩治,也破坏了党和人民反腐败斗争的成果。因此,监狱的牢门不“牢”,是对法律的亵渎,是对党和人民的失责,是对国家执法形象的诋毁,这在一个法制建设的国家是不能容许的。

在党的反腐败斗争不断深入,在党中央提出依法治国的决策下,我们必须铸牢代表国家司法形象的“牢门”,扎紧防止贪官逍遥法外的篱笆。我们的办法,就是要用深化改革不断完善和健全司法的法律法规,用依法治国促进法律法规的落实。对于狱警,要深入进行严格执法、公正执法的教育,发现营私舞弊的要坚决予以处理。对于服刑的贪官,要加强改过自新的教育和改造,对于用卑鄙手段企图逃避法律制裁的要罪加一等。如此,铸牢了法制的“牢门”,不仅有利于反腐败斗争的深入,也有利于依法治国方略的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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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黄策舆、谢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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