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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缘腐败”须对症施治方可根除顽疾

苏坤

2014年10月24日15:39   来源:人民网-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近日陆续公布的2014年中央巡视组第一轮巡视整改情况通报显示,14个被巡视的对象中有7个地方和单位出现干部亲属子女违规经商办企业问题。“半数被巡视对象暴露出领导干部用权力为亲属、子女谋利的问题,这样的结果令人震惊。”反腐问题专家、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任建明说。(10月23日 《新华网》)

十八大以来,被调查的省部级以上官员已逾50名,成绩突出,效果显著,反腐已是党心所归,民心所向。“党纪国法双轨并行、纪检司法良性互动”这一具有中国特色的反腐手段必将会在今后的很长一段时间发挥作用。但随着反腐的深入,又出现了“亲缘腐败”这一特殊化的腐败形式,并形成“利益集团交换、借壳捞钱、经商办企业国际化、官商权钱利益互补”四大类型,从另一个角度而言也可以说明反腐的范围在扩大、层次在深入,官员身边的“易腐人群”将难以遁形。

“亲缘腐败”具有关联性高、隐蔽性强、危害性大、惩处不力的特点,笔者认为,传统的反腐手段难以惩治新形势的腐败,正所谓知己知彼百战不殆,要解决好这一问题应当追根溯源,对症下药。我们已吹响反腐的时代号角,就是要敢于向一切形式的腐败亮剑。

“亲缘腐败”产生究其根本是思想的软化、信仰的丢失、道德的沦丧。首先是体制因素,中国的官员只需要对上面负责就行,而无须对下面有何担当,这就造成领导来时战战兢兢,巴结奉承,拍马溜须,领导一走,腰杆一挺,开始充老大,端架子;其次是信仰因素,政府的官员认为自己可以一手遮天了、极度张扬自我、私欲极度膨胀,导致世风日下;最后是道德因素,一切向钱看的中国官员没有了德的束缚。问题的解决既要用法又要用德,并以完善的监督体制,从源头上扼杀“亲缘腐败”。

党纪国法双轨反腐的法治新思维需要进一步完善,并进行精细化治理。国家司法机关与党的纪律部门“双轨”并进、分工配合,对党员干部职务违法犯罪和失德失信行为实现两手都要抓、两手都要硬,法治与德治双轨并重,才能有效根除“亲缘腐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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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谢磊、赵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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