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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妨给文艺工作者涨稿酬

沈宏胜

2014年10月22日15:40   来源:人民网-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经济越是趋向繁荣,越需要优秀作品满足人们的精神需求。但低稿酬、高税负现状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作家创作优秀作品的热情。(2014年10月20日《新华网》低稿酬高税负影响创作热情)

事实如此,关于稿酬低在业界或者在众多写作者当中早已经有了议论。想在写作上谋一份职业,养家糊口可谓“杯水车薪”,更可说是“天方夜谭”。

从报道中看到,“如果一个职业作家一年只精心写这一本书,一年的收入只有4440元。”也就是说平均每个月不到400元。现如今生活水平,一个月仅有400元,管什么用?不要说管吃管用,就是一个月水费、电费、燃气费包括上网费等,居家就需要支出300多元。一个作家一年仅有4440元收入,谁还指望在写作上有什么激情?更有青年想在写作有所造诣,恐怕也是望而却步。写作不如经商,做一次生意,可能几百、上千甚至于上万。况且我国稿酬支付制度几十年“一贯制”,几十年未变,加之有的支付稿酬也在缩水,指望在写作上赚钱不是“饿死”,也会“渴死”。

正如有人指出,一些作者不得已“旁门左道”,在追名逐利、浮躁媚俗上“下功夫”,什么来钱快就写什么,以至于让不少文艺作品沾满铜臭气,缺乏高尚的精神追求和审美趣味,粗制滥造的作品严重影响文艺市场的健康发展。更有作者专门从事“剽窃”他人作品,以获取利润。

对此,今年9月底,国家版权局官网公布《使用文字作品支付报酬办法》。根据这项将于今年11月1日起施行的办法,作家每千字的稿酬由过去的30元至100元提高到80元至300元。结果不少网友即写作者不以为然。认为提高稿酬标准是好事,但不要“望梅止渴”。言下之意,一些传统媒体,出版单位,原本发出的报刊和书籍在市场上份额减少或者缩水,拿什么支付稿酬尤其是提高稿酬标准?

从一些网站支付时评作者稿酬中就可以看出,原来确定的稿酬降低了标准,以点击率支付稿酬,更有不少传统媒体转载作者稿子,不支付稿酬,甚至于不署原作者姓名。

因此,要繁荣文艺创作不仅需要广大文艺工作者的努力,而且需要系统性的政策扶持和正向激励,即稿酬支付标准要兑现,不可放空炮,隔靴搔痒,望梅止渴。对于侵犯作者的权利,要依法论处,为繁荣我国文化事业,培养和造就我国文艺创作队伍、创作热情,营造良好的氛围与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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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黄策舆、谢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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