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孺
中共中央办公厅近日印发了《关于坚持和完善普通高等学校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实施意见》,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通知指出,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是一个不可分割的有机整体,必须坚持党委的领导核心地位,保证校长依法行使职权,建立健全党委统一领导、党政分工合作、协调运行的工作机制。(10月15日 新华网)
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主要包括两个内容:一是党委统一领导学校工作,二是校长主持学校行政工作。将高等学校比作一艘小船,党委就是船的掌舵人,校长就是船的划桨者。没有掌舵人引导正确方向,船儿就会走错路,甚至导致船毁人亡;而没有划桨者推动运行,船儿就会没有动力,想跑也跑不动。故而,党委领导和校长负责是一个不可分割的有机整体,缺了任何一半都会导致船儿瘫痪。
反之,如果能落实好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使党委和校长密切配合、相互互补,就会产生“双剑合璧”之功效。
首先,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最适合我国国情和高等教育发展规律。我们走的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一切发展大局都要围绕这个核心开展,高等学校也同样如此,必须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须知,我们国家需要的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接班人,如果不坚持社会主义,不坚持立德树人、依法治校,那么培养的人才有什么用?又怎能为国家做贡献?
其次,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能合理解决“两条战线”的问题,推进高等学校的稳定发展。高等学校的“两条战线”,一条是思想教育的“战线”,一条是提升能力的“战线”,如果高校只注重知识能力强化,而不加强思想政治教育,那么就会导致“畸形”发展,导致缺乏理想信念。反过来说,党委领导学校的思想政治工作和德育工作,校长负责教学、科研、行政管理等工作,既能牢牢掌握学校的意识形态工作,又能更好地维护学校高效运行和安全稳定,两手都能“抓硬”。
最后,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能使高等学校的风气更清正。高等学校若是党政不分工,“一把手”把所有工作都包揽了,就可能导致两种不良现象:一是“一把手”独断独行,不愿听取民主意见,滋生腐败现象和不正之风;二是“一把手”忙于各种繁琐工作,搞得焦头烂额,完全没法掌控大局,造成党组织软弱涣散。独断专行和软弱涣散这两种倾向,都不利于高等学校的健康发展,所以才有了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既坚持党委的领导核心地位,又保证校长依法行使职权,党政分工合作、协调运行,这才能保证高效运转、风清气正。
更值得一提的是,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是一个不断发展的制度,会长期坚持并不断完善,相信如此“双剑合璧”高等院校定能焕发勃勃生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