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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委领导是高校又好又快发展的“定海神针”

许尧

2014年10月16日17:12   来源:人民网-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日前,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坚持和完善普通高等学校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明确指出,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是中国共产党对国家举办的普通高等学校(以下简称“高校”)领导的根本制度,高校党的委员会是学校的领导核心。(据新华网)

《实施意见》颁布后,有部分网民评论说,“强化高校党委领导违背高校自主办学的发展理念”,还有人说,“高校不是党校,强化高校党委领导是多此一举,是将高校沦为党校的退变”。然而,在笔者看来,党委领导是高校发展的“定海神针”,必须旗帜鲜明地坚持,必须确保其领导核心地位不动摇。

坚持党委领导能确保高校发展不偏向,不脱轨。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胜利的根本保证,《实施意见》在党章、高等教育法和《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基础上,进一步明确了党委领导所处的重要地位,这是党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领导核心地位在高校发展中的自然延伸和充分体现,是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的必然要求。

党委领导是高校稳定健康发展的根本保证。前不久,香港发生的“占中”事件中,在西方敌对势力的思想渗透和幕后推动下,香港学联组织不明真相的香港高校学生参与“占中”行动,香港一些高校被迫停课,教学秩序受到严重影响,一些香港的企业和企业家因一些高校放任学生参与“占中”行动而纷纷暂停或取消对这些高校的捐助和奖学金赞助,整个香港高校的形象受“占中”事件的影响而大打折扣。高校是知识分子最集中的地方,是思想最活跃的地方,也是最不稳定的地方,高校学生的思想也是最容易受到影响的,因此,高校一直都是西方敌对势力进行思想渗透的“重灾区”,坚持高校的党委领导核心地位,有利于统一思想,增强高校对敌对势力思想渗透的抵制力和斗争力,维护高校稳定发展的大环境。

坚持党委领导有利于高校培养有用人才。我国高校培养人才,最终都要为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服务,自党的十三届四中全会确定高等学校全面实行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以来,全国高校发展迅速,为我国的改革开放事业提供了许许多多的信仰马列主义、拥护党的领导、热爱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优秀人才,二十多年的社会发展实践证明,这一制度符合我国国情和高等教育发展规律。试想,如果我们的高校培养出的人才不爱党,不爱国,不热爱我们的社会主义,或者思想上已经被西方敌对势力所同化,学成以后不思报国,人才流失海外,我们高校培养的人才却不为我所用,甚至不为我所有,这就违背了高校培养人才的初衷,也说明我们的人才培养失败了。

高校党委处在高校的领导核心地位,要切实履行好对学校发展方向的领导权、对“三重一大”的决策权和对重大决议执行情况的监督权,充当好促进高校发展的“定海神针”角色,为高校实现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强大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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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谢磊、赵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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