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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员兼职社团亟待整顿

罗智刚

2014年10月14日16:54   来源:人民网-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10月13日,新华网报道,湖南清理在社会团体兼职的党政领导干部4332人,新疆查出983人,山西清理544人……继中央巡视组前不久专门指出“干部兼职过多”问题,少数省份相继晒出“两栖干部”清理“成绩单”。

尽管各类行业、协会、社团等组织的问题屡遭诟病,但这份清理“成绩单”依然令人瞠目,社团组织在官员腐败、利益输送中扮演的角色,应该引起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和主管部门的高度重视。

去年底,中央组织部专门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对企业兼职问题进行了集中拉网式排查整顿,收到较好效果,一度赢得舆论的高度赞扬。

殊不知,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在社会团体中兼职的问题也很严重,各类社团“官味十足”“官气很牛”。社团成了退休官员权力的“缓冲区”、在职官员权力的“延伸带”,更成为官员增收的“钱袋子”、隐性腐败的“避风港”、利益输送的“旋转门”、为非作歹的“后花园”。从前些年,领导干部为个别协会“站台”,个别领导“露露脸”;到现今,一个官员多个团体“串场”,部门官员集体亮相“官扎堆”。从已曝光案例看,大多集中在建筑、医卫文体、珠宝、安全监管等领域,危害很大、影响很坏。

从严治党重在实,从严治吏重在行。集中清理整顿各级党政官员在社团兼职问题,已经刻不容缓、亟待进行。这既是回应民众关切、直面问题的现实需要,又是落实从严治党、从严治吏的具体体现,不能听之任之、不能视而不见,必须抓紧抓实抓出成效。否则,不仅失信于民,更把中央从严治党的坚定决心和总书记的谆谆教诲当作了儿戏!

古语讲,“勿以善小而不为”。清理整顿社团兼职问题看似小事,实则影响大、牵扯宽,也正是这一件件小事构成了整个党的肌体、组织和细胞。上世纪90年代末,中央曾制发《关于党政机关领导干部不兼任社会团体领导职务的通知》,对兼职问题提出了明确要求。然而,时过境迁,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和干部队伍建设实际都发生了极大变化,需要根据新情况研究新办法,结合新要求出台新制度,以便解决新问题、适应新形势。“政企”已逐步分家,“政社”也需彻底分家。只有进一步严明纪律、完善制度、加强监管,彻底斩断利益链条,从严约束领导干部,从新规范社团秩序,才能把从严治党、从严治吏落到实处,才能从每一个细节上营造良好的政治生态环境。

“善始者实繁,克终者盖寡”。清理企业兼职这类更复杂的工作都已经部署,清理社团兼职问题相信也能很快提上议事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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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黄策舆、谢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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