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一娴
10月9日,成都市委组织部相关负责人做客“廉洁成都”在线访谈时表示,目前,成都市正在开展干部选拔实行“带病提拔”问题责任倒查工作。“出了问题,我们要对选拔过程进行倒查,如果是因为工作不认真、不客观,隐瞒事实造成了不好的后查,要对相关人员进行责任追究。”成都市委组织部相关负责人说。(四川日报网10月10日讯)
所谓“带病提拔”,是指在提拔前或提拔过程中,干部存在有违纪违法行为,但组织未能发现或查实,得以提拔任职的情况。“带病提拔”,既影响符合条件却没有被提拔的人员工作积极性,也会影响群众对选人用人公信度;既影响党的形象和信誉,也会影响党风政风和社会风气。
严肃组织人事纪律,坚决防止和纠正用人上的不正之风,是党中央的一贯要求。然而少数干部“带病提拔”,影响甚坏,严重损害了政府形象,也伤害了干部选拔机制的公信力,还带来了公众对选人用人公信度的严重质疑。类似干部“带病提拔”的例子虽然不多,但并非个例。比如,较早之前有浙江省纪委原书记王华元被查处,其涉案行为大多发生在他任职广东期间;广东省政协原主席陈绍基在担任省公安厅厅长等职时,收受贿赂……往近的说,还有四川省委原副书记李春城、安徽省原副省长倪发科、国家发改委原副主任刘铁男、四川省文联原主席郭永祥等相继被免职,均存在“带病提拔”问题。
毋庸置疑,干部“带病提拔”是对“老老实实干事、干干净净做人”的最大讽刺,严重挤压了“老实”干部的成长空间,甚至会形成“劣币驱逐良币”的效应。那么,这些“带病”的干部是怎被“提拔”到更高的领导岗位呢?按照组织章程,干部的任免提拔必须严格按照民主推荐、组织考核、党委慎重研究反复酝酿后提名、选举产生的。如此近乎严苛的程序,一个“带病”的干部不但得到了组织、人大和上级领导的信任,公示也是“毫无悬念”、顺风顺水。这些现象说明了什么?“带病提拔”的背后谁该深刻反思?各级党委及其职能部门担负着推荐的重任,毫无疑问,“带病提拔”现象的发生,这些举荐其的“伯乐”们难辞其咎。
因此,笔者认为,干部提拔确有健全完善倒查问责机制的必要,必须进一步完善“带病提拔”干部选拔任用过程中的“倒查”机制。各级党组织要在严格遵循中央《关于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的意见》的基础上,因地制宜,结合自身实际,进一步严明组织纪律,严格选人用人监督,凡出现“带病提拔”问题,都要对选拔任用过程进行倒查,不仅查处当事人,而且追究推荐人,一查到底、问责到人,坚持权力和责任相统一,权责明确,失责追究,从而营造出风清气正的用人环境。